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差,教师就被认定为教学事故(扣绩效,不让评职…)你认为呢?

用户109814808502


教学成绩是唯一具有客观性的评价角度。舍弃教学成绩去评价一位教师,就必然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的尴尬局面。对教师的评价就会真正变成了“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这里肯定要分成两大阵营:教学能力强,但跟领导的关系不够密切的教师倾向于拿教学成绩说话;教学能力弱,但跟领导关系密切的教师则避讳拿教学成绩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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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教师的教学成绩好坏列入教学事故,真是第一次听说。

如果真的有学校这么做的话,我认为该校的主要领导是乱作为、胡作为的一种表现;教学成绩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影响教学成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一定是老师的主观行为,不能把教学成绩差列入教学事故当中。

对于教育教学事故这个问题,我非常熟悉,早在2008年我就负责牵头起草了我们学校的教职工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后来被县教育局作为蓝本印发到全县中小学校,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自己的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什么是教育教学事故?

1,概念: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2,分类:教育教学事故的类别分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班级管理、校园安全、教学保障五种类型。

3,分级:教育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一般教育教学事故(Ⅲ),较大教育教学事故(Ⅱ),重大教育教学事故(Ⅰ)。一学年内累计2次Ⅲ级教育教学事故,等同于1次Ⅱ级教育教学事故;一学年内累计2次Ⅱ级教育教学事故,等同于1次Ⅰ级教育教学事故。

按照程序认定教育教学事故

1,认定程序 :发现—记录—调查—取证—核实—初步认定。有关事故的档案记载一式三份,分别由事故责任人、职能处室、办公室各存一份。

2,处理程序:教学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终决定。一般教学事故当天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较大教学事故两天内书面通知当事人;重大教学事故三天内书面通知当事人。

3,申诉仲裁:学校认定了教育教学事故,得给老师们留有说话的时间和机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要合法合规

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是长官意志的体现,它的制定与出台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校长一个人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的。

比如题主所提到的,有的学校把老师的教学成绩优劣写进了教育教学事故里面,这个做法是欠妥当的。

这种做法存在这么几种弊端:

  • 唯分数论占据老师们的头脑。“分分学生的命根”变成了“分分老师的命根”了。教学成绩差了,绩效工资扣掉,职称评审没有资格,工资和职称不正是老师的命根吗?

  • 学生的课业负担会加重。老师为了提高自己学科的成绩,一定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千方百计提高学科成绩,其中大量的作业布置一定是少不了的。

  • 导致师生之间矛盾的出现。学生在这种重压之下,不可能门门功课都能学好,成绩好的学科老师自然喜欢,成绩不好的学科会挨到老师的训斥。在学生眼里,老师们的卖力教学不是为了他们好而是为了自己的绩效工资和职称,从而会影响到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学校的老师应该如何应对呢?

  • 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建议不要把教学成绩纳入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当中。

  • 想办法提高自己的教学成绩。校长可能承受着外界的压力,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成绩才出如此下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作为一名教师不想沾染一些是非,只能想法设法提高自己的教学成绩了。

  • 如果有足够的勇气,可以向上级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这样做会存在风险,要有被穿小鞋的思想准备。

结束语

一所学校就像一艘航海的轮船,校长就像掌舵的船长,他的思想对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校长对学校的规章制度定稿前一定要深思熟虑、三思而后行,不要一时头脑发热,拍脑门做决策。

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场所,老师是教书育人的园丁,教书的时候还要承担着育人的重要职责,把教学成绩纳入教育教学事故,容易走向唯分数论的极端,立德树人就会成为一种形式,难以落实到位。


我是朗月寒雪,欢迎关注,一起聊聊教育那些事。


朗月寒雪


学生成绩差,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仅仅以此认定教学事故(扣发绩效,不准参加职评),显然有失公允。

学生成绩差,主要与基础太差有关。举个例子吧,曾教过一位女生,五年级了居然不认识“女”字,问她如何识别男女厕所?答曰“别的女生去哪,就跟着去。”为了提高她的学习成绩,老师煞费苦心,想尽了各种办法与措施,最终毕业考试也只是考了10几分。如果一个班级里有这么几位学生,打死老师也教不出好成绩。

学生成绩差,有时也与老师的教学态度或教学方法有关。亲其师,信其道。老师和蔼可亲,教学方法科学合理,自然会吸引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成绩相比较就会很好。反之,如果一位老师要成心毁掉一个孩子也很容易。

教育部门有一条红线――任何人不得按成绩给学生、老师排名次。成绩优和差是相对的,如果能在原先的基础上有提高,就应该肯定老师的工作,不能因为一次两次成绩不好就一棒子将其打死。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周期长,不能急功近利,否则就违反了教育规律,无异于拔苗助长。


江山165940261


这样的“认定”太荒谬,滑天下之大稽,没有温情,没有人性!

学生学习成绩差,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学生自己的原因,比如遗传不良,智力差,不够用功等等;还有家庭原因,父母辅导不够称职等等;

至于老师的原因,微乎其微,因为老师公平地教每一个学生,老师站在讲台上讲课,没有捂住哪个学生的眼睛,没有堵住哪个学生的耳朵,因此学生学得好赖,基本与老师无关!



这个学校如此“认定”,不仅看出这个学校的领导是外行,不懂得教育教学规律;且还是法盲,学生成绩差,纵使全部是老师的原因,也最多只能认定老师不称职,不能认定为“事故”!——既然是事故,就说明老师是有罪的,要负法律责任!

学校这样荒谬绝伦的“认定”,于是产生了荒谬绝伦的决定:扣绩效、不让评职称,等等!

其结果必然是挫伤了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学校的快速发展,影响了国家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其罪过之大,大莫甚焉!


孙老师谈孩子教育


老师的教学成绩差,就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肯定是不对的,也是荒谬的。

但教学成绩差,扣绩效,不让评职称却是非常正常的。

第一:绩效是分档次的的,成绩差肯定是最低档。

我们学校的绩效是按综合考评发的。分三档,每一档之间相差近300元。

其中教学成绩占70%,其他考评占30%,你成绩差,肯定是最末等奖了,不是相当于扣你绩效了吗?

第二:成绩差,在职称积分时是不可能靠前的,所以你根本没机会评职称。

比如我们学校,教学一等奖积分3分,二等奖积分2分,三等奖积分1分。你成绩最差,可能有机会评职称吗?

在学校,教学成绩差的老师是什么都没有的。

没有荣誉证书,给你也不公平呀;

奖金是最少的,因为你是末等奖呀;

绩效也是最少的,因为你综合考评末等奖呀;

成绩差,谈不上教学事故,但扣绩效,不让评职称(让你也评不上)真的是很正常的。

也只有这样,才最公平。

目前的学校,如果把荣誉,奖金都给了教学成绩最差的,那谁还会去努力教学?

当然有的老师也说了,无论怎么评,总有最后一名呀!确实如此,但你不能老当倒数第一吧。

一个老师,偶尔考试最后一名,是很正常的,但如果你总是考最后一名,那就不正常了。

我们学校对考试最后的老师也没做过任何惩罚,只是少领点奖金而已。但兄弟学校,有让老师大会检讨的,有让老师自我反省的等等。

个人认为,同级几位老师的教学成绩只要相差不太大,就算考最后一名,也不能说明老师教学能力差或者工作不努力!

还是那句话,领导权力太大了。另外领导都脱离一线太久了,体会不到老师们的辛苦了。希望国家制定法律规定校长必须上课,只有如此,教育上的各种奇葩规定可能才会消失!


人生如梦LLH


这是对教学事故的严重误解。

教学事故的认定必须有两个要素,一是违规,二是造成了一定后果。比如上课迟到,让学生坐在教室空等若干分钟,这就是较轻的教学事故。首先,违背了学校《教师教学行为规范》中"无特殊原因上课不能迟到早退和拖堂"的规定,其次是导致了"浪贵学生宝贵学习时间若干分钟″的后果。而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差,虽然可视为具有不良后果,但看不出有什么明确违规,所以不能认定为教学事故,只能纳入"日常教学效果"条款中进行评价。



再则,因为教的学生成绩差就扣除绩效奖、不能评职称,也有些严苛和过火。

如果确实是老师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端正……那么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奖是应该的,因为绩效奖本来就是对教育教学效果的奖励,你没有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学成绩,就不应该享受全额的绩效奖,毕竟所任教学生的考试成绩还是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体现。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是由于教师本人的原因导致。要判定是教师本人的某些欠缺导致的学生考试成绩不佳,还应该参照其它的一些指标,比如作业教案抽查有不合格的记录,随堂听课有表现不好的情况,学生评教有负面反映较多的现象……当一个教学成绩较差的教师同时又具有这些″症状"时,才能认定学生考试成绩差主要责任在教师,扣除一定数额的绩效理所当然。反之,只能认定是教师运气不好、倒霉,扣除其绩效奖也只能″意思″一下,不能过度。

但是,因为这一点而限制教师晋升职称,我觉得也值得商榷。

因为职称评定要依据很多的细则,包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量、日常教学表现及效果 教科研成果、社会影响等各个方面,教师任教的学生考试成绩差,只能在常规教学效果一项中扣分,但不影响该教师其它项目的得分。如果教师按照学校职称评聘的细则打分,最后总分达到了晋升的标准,同样应允许晋升,不能因为其学生考试成绩差而一票否决。

当然,如果学生的考试成绩差得超出了一定限度,引起了学校领导、老师、家长、学生的强烈不满,那似乎也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过,我教了几十年书,这种特例还没见到过。



总之,教师所教学生的考试成绩差,要辩证分析,公正处理,不能仅凭这一条将教师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弄得教师声名扫地,一辈子翻不了身。就我所知,大多数情况下的学生考试成绩差还是正常波动,既没有太多学生的原因,也没有多少教师的原因,只是发挥失常而已,完全可以理解和原谅,根本不用大惊小怪,只要不是长期差就行。


禾水广隶


老师教的学生成绩差有两个原因

一 学生的原因,学生学习主动性差,基础差,不能有效的学习,达不到老师的要求,对学习成绩不在乎,得过且过的一种状态。

二 老师的原因 课上不能有效的管理学生,只要让学生紧跟着老师的思路,不敢走神,学生的成绩不会太差。

总的来说,只要是考试,总会有个排名,分出个一二三来,那什么叫差,学校起码给出一个合理的标准。

另外,成绩差与绩效无关,绩效主要是考核老师们的工作量,不能说学生成绩差,老师就没付出,如果绩效还要和老师们的成绩挂钩,就有点不讲理了,学校可以单拿出别的钱去奖励成绩突出的老师,而不能扣发成绩差的老师。

老师们不容易啊,也没办法



轻拂高中物理


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差,被认定为教学事故是不正确的。

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天职,也就是说教师肩负着双重任务,既传授文化基础知识,又教育学生如何做人。这就是要求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学生的表率。


(1)、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得差,不是教学事故。这是为什么呢?

教学事故是: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失职或违反教学工作条例、从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的实施,在教学或者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根据事故的影响大小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学生的学习成绩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双边活动共同的结果。

教师在规定的时间里顺利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学生的学习成绩与教学事故没有任何关联。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参与教学活动,即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不会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马马虎虎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要求过松,学生的自控能力较差、学风不浓,以致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整体性差。


应该对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在今后的工作中端正态度,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2)、学生的学习成绩差,扣教师的绩效、不能参与职称评选、不能评为优秀教师,这是正确的。

应该根据当地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标准执行,考核标准是学校领导班子制定、经过教师代表审议后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现在多劳多动、优工优酬。

如果全校或者整个年级学生的学习成绩差,考核标准一样,是不会扣个人绩效工资。我们这里没有中心校机构,是由区对每个学校进行各项考核后汇总,然后得出等第,评出绩效工资具体数额,各校的绩效工资标准不一样,每个教师的绩效工资也不一样。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差,比同年级同科相差很多、比同班级其它科成绩也差。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教师本人教学的原因,不能参与职称评选和评优,这是正常现象。

学生的学习成绩差,不一定是教师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同年级同科相比较,学生的学习成绩差,一定是教师个人的原因。教师的教学是个良心活,学生的学习成绩差说成是客观原因,一定是自欺欺人。


周文生WS


关键是差的程度,如果同年级同学科分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则不应扣除绩效,更不能认定教学事故。如果是这种情况,学校扣了绩效,还认定教学事故,那学校领导也太外行了。

当然,如果成绩特别差,严重超出分差可容忍范围,比如:人家平均分达90分左右,你的60分以下。误人子弟,当然是教学事故,绩效必然扣除。相信被扣除的老师也会心服口服。


嵩山育桃李


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差,学校一定要认真调查,学生成绩差是老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吊儿郎当不敬业、不认真、不尽力造成的,还是因为虽然老师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认真,但是自身素质太差能力太弱造成学生成绩差。若是前者,这就是标准的教学事故,别说扣绩效工资、不准评优晋级,就是开除也不为过。但是,倘若是后者,必须另当别论,这名老师显然已经不适合教学岗位,但是他工作态度没问题,可以去非教学岗位啊!比如物资管理、图书管理之类。

作为学校领导,对于学校出现的问题,千万不要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不调查不研究,举起棍子就打。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来不得急躁,更来不得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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