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收五險一金,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怎麼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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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用改稅務徵收,這項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和去年的口徑不同的是,並非一刀切按期統一轉交,而是按目前的社保徵收工作,成熟一地,轉交一地。稅務部門也在加大軟硬件對接力度,使新的稅務系統軟件,能夠全面兼容和承擔社保費用徵收系統,並保證有足夠的人力和物力,能夠承擔新的工作任務,以確保社保徵收工作的無縫對接。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和編外臨時人員,實行的是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正式職工執行的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編外臨時合同工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目前還是雙軌制運行。社保費用稅務徵收後,養老保險制度和原徵收標準不變,依然是雙軌制。雖然機關事業和企業人員養老“並軌制”已經提了好多年了,也在不同的地方進行了試點,但從目前的政策來講,實現統一繳納統一的養老制度,還需要一段時間。因此,無論是稅務徵收,還是社保部門直接徵收,對編外臨時人員影響不大。

社保費用稅務部門徵收,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臨時工影響最大的,是管理的規範化。原來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臨時人員的“五險一金”的繳納,並不是很正常,不僅標準不同、“五險一金”繳納的項目內容不同,什麼時間起繳,能不能足額繳納,在經濟發達地區,和地方財政收入困難地區,都有很大的差別。稅務徵收後,為了規範社保徵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要起帶頭作用。不僅是正式職工的社保費用能夠按時足額繳納,臨時工合同工的“五險一金”,也有了保障。新聘用人員的社保費用繳納成為聘用合同的主要條款,嚴格執行,原來的編外人中的社保費用補繳,也提上了議事日程,這對編外人員來講,是最大的好消息。


職言管語


樓主您好,稅務部門開始徵收五險一金,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怎麼徵收?所謂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只要是跟所在的工作單位簽訂了相應的勞動合同,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應該給自己的員工繳納五險的待遇,那麼這個住房公積金不屬於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要為員工購買的,但是其中的五險是一定要給自己的員工購買的,無論是社保稅改之前還是社保稅改以後,那麼這都是需要無條件的來執行的。

除非用工形式,不是屬於這種全日制的用工,屬於非全日制的用工,那麼非全日制的用工一般指的是每日的工作時間在4個小時以內,每週的工作小時不超過24個小時,那麼這種情況下屬於非全日用工,不用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一旦超過這樣的時間,那麼確實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無論是屬於臨時工也好還是屬於正式工也好,那麼簽訂一個全日制的用工勞動合同,並且為自己的員工交納社保,是所在的工作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社保小達人


行政單位的臨時工都是勞務派遣員工嗎?和行政單位有什麼關係?這不是行政單位,該考慮的問題。


可怕的雙下巴


康樂說: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本質為企業職工,需要繳納社保五險以及住房公積金。

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不佔用單位編制,是與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行政事業單位應該按照《社會保險法》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為職工繳納社保五險和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都是強制性的,不能因為是行政事業單位,而不繳或少繳五險一金。


需要區分的是,同樣是工人,佔用工勤編制的機關工人,和臨時工不同,有的地方會將工勤編制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最後說一句,本次的機構改革,可能會清退臨時工。這並不是說行政事業單位要辭退臨時工,某地開始試行轉為勞務派遣工,就是臨時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地點在行政事業單位,這樣一來,以後就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為臨時工繳納社保五險和住房公積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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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苑


這種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企業與臨時工屬於聘用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另一種是企業與臨時工不存在僱傭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只是提供偶爾或按次提供的勞務,並按次支付報酬,這種情況下取得的收入屬於勞務費,勞務費的金額是不作為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的基數的,接受勞務的企業不需要為提供勞務的人提供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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