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是帶孩子好,還是不帶孩子好?為什麼?

遙望白洞


這個主要看自己的心,你內心的取捨,如果你愛孩子,和孩子在一起就特別有幸福和心安!那你就帶著孩子~至於未來再次婚配,只要您修煉得當和會智慧選擇影響不大的。

如果您覺得事業(不方便帶孩子)和單身的自由以及談戀愛的考慮更重,那就果斷放棄待自己準備好,但這個要做好準備有可能丟失孩子對你的愛慕或者撫養權,你需要權衡,或者說是否能做好事業和戀愛

倘若沒有壓根沒辦法照顧好孩子或者目前自己的處境只能暫時離開孩子才能擺脫困境步入正常工作生活軌道,特別指生存這塊,那就果斷放棄☞


美美女子學院


女人離婚了要不要帶走小孩?

2019.11.27


我家小區有一隻流浪狗,平時進進出出只知道有這麼一條京巴犬,長長的毛,髒得基本看不到本色了,見到人,也不躲也不叫,偶爾見有人扔一些吃剩的東西給它。

有一天晚上,我在三樓上隱隱約約聽到有小狗的叫聲,沒有在意,後來幾天越來越確定有小狗在叫,在樓下附近。直到有一天我拿著手電筒循著聲音在樓下的灌木叢裡找到了一窩小狗,仔細數了一下,有七隻,而小狗的媽媽正是那隻流浪狗,她兩眼放光的盯著我,鼻子發出低沉的警告的嗤嗤聲。

那晚以後,我每天把肥肉收集起來,有時候在肉檔口還收集一些肉零碎給它帶回來,就這樣,這條流浪狗和它的孩子就跟我熟絡起來,每每聽到我的腳步聲,它們都傾巢而出來迎接我。很快小狗狗們大了,四散奔跑打滾,你追我趕的好不熱鬧,隨著小狗的漸長,狗媽媽越來越瘦,小狗狗聞到媽媽的氣息都一擁而上去搶食那乾癟的奶,而這種情況下,狗媽媽往往選擇跳到高高的臺步上去,俯視著她的孩子們,不離不棄,非常滿足幸福的樣子。

這樣又過了一段時間,慢慢就有人趁著狗媽媽出去的時候來偷小狗仔,五隻,四隻,三隻……一隻……最後就只剩下一隻了……一天早上起來,照例趴在陽臺上往樓下逗小狗狗出來,半天,沒有一條狗狗出來,連那隻狗媽媽也不見出來了,她們去了哪裡……

一週後的傍晚我轉路走到學校一個廢棄倉庫那邊時,突然發現一條小狗狗從倉庫角落裡跑出來圍著我開心的轉,我彎下腰抱起了狗寶寶,很是意外居然這最後一隻被她的媽媽藏在了這個隱蔽的地方,我抱著狗寶寶回了家,我決定再也不顧老公和女兒的反對,我一定要收養這隻狗寶寶,不能讓它再讓別人抱走了。我給它洗了一個澡,做了一個溫暖的小狗窩,拿來自己認為它最喜歡吃的東西給它堆了滿滿一盆,就這樣,狗寶寶在我這裡美美的睡了一覺,直到它聽到了它媽媽的叫聲,它於是也悽悽慘慘聲嘶力竭的叫起來,狗媽媽循著孩子的叫聲直直的奔跑到我三樓的家門口,汪汪汪的叫著,不見到孩子絕不罷休的架勢,最終我把門打開了,看見它們母女重逢的場景,我不禁熱淚盈眶……

這是一隻狗媽媽和狗寶寶的故事,作為人,作為一個女人,你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留下你的孩子在未知的未來裡,獨自哭泣……


生涯青山


我有時很佩服那些拋棄自己孩子的人,那得要多大的決心,真是無法理解,記得我有一次開家長會,老師準備了一個小節目,就是讓孩子說說想對爸媽說的心裡話,當聽到兒子在臺上說時,感動得一塌糊塗,至今難忘,個人認為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你就有責任和義務,這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九個太陽42318032


我個人認為我輩子不會離婚,因為每當我想到離婚的時候都感到特別的難過。首先我想到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湊成“好”字,我認為這個好是上天賜矛我的幸福!我應該珍惜。我捨不得他們,丟不下他們,也離不開他們,想到這我就特別的傷心,自己一個人眼淚止不住地流。再有即使是孩子跟我,我要怎麼撫養他們,自己一個人去上班,讓母親幫我帶孩子,孩子每個月上幼兒園的費用還有生活開銷我能不能供他們最好的,為了自己的一時氣憤離婚了,讓孩子陪我受這個苦,我捨不得,覺得對不起他們。如果非得離不可,我要孩子,只有母親才會為孩子設身處地去想,男人不可能有這個細心,別忘了這句話“世上只有媽媽好”,母愛最偉大,留下你的孩子吧,那是你的責任和義務。


昔日之後




女人三十八


我跟題主想的不一樣,我擔心的不是大部分人說的離了婚帶著孩子再婚難啥的,我更在乎的是萬一我在婚,對方對我的孩子不好呢,對方的家人因為我的孩子導致額倆經常生氣呢,人家都說再婚的事情多,複雜。我是屬於農村的吧,我媽說我在婚的話,孩子是要跟著姥姥過的,我偶爾回去孃家看看,我要女兒就是不想讓他沒有母愛,我想陪著她,是正常的母女生活在一起。如果這樣的話還不如跟著他爸比較好,畢竟那邊的生活條件更好


小紅豆74303359


從法律角度看,2歲以內哺乳期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生活;6歲以上10歲以內的孩子,法官會徵求孩子的意見;10歲以上的孩子,法官會完全尊重孩子的選擇。所以,從法律上來說,要不要帶小孩,不是媽媽自己單方面可以決定的,孩子達到一定年齡後,可以是孩子自己的選擇。

拋開法律,從情感上來說,當然要帶著孩子了。因為“有媽的孩子才是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啊。在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媽媽是那個最想要盡全力保護孩子的人。所以,古人才說,“寧要當乞丐的娘,也不要當宰相的爹”啊!

拋開法律,從生活角度而言,帶小孩是很辛苦的,還是要考慮清楚了慎重選擇。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不僅需要大量的經濟付出,也需要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的付出。如果有人幫著帶,可能不是那麼艱難,但如果沒有任何人幫忙,那麼孃兒倆要做好應對“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特殊艱難時期。但是,孃兒倆相依為命的親情,是最終可以打敗這些困難的。但,關鍵在於,孃兒倆要在這樣的時刻能夠挺住。

利弊都講了,剩下的就在於自己的選擇了。

母子情是一種緣分,不管是自己帶孩子還是自己不帶孩子,都要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道法行


女人離婚,還是不帶孩子好一些,當然,這也要看具體情況,為什麼不建議離婚的女人帶孩子呢,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為了孩子,一般情況下,孩子和母親在一起,容易成為母親的負擔。離婚了,為了以後的生活,肯定想再成立一個家庭,新家庭建立後,一般父親很少去照顧孩子,尤其是遇到不高興的事情,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容易成為出氣筒。這會導致孩子受到傷害。

二是離婚再成立一個新家庭後,如果年齡不是很大,肯定會再要孩子,這時,不同生父的兩個孩子很難在大人的影響下玩到一塊,會不斷髮生矛盾,影響到大人之間的關係。有很多一部分都是這個原因結婚又離婚的。

三是如果不帶孩子,女人可以在新家庭中沒有壓力,重新有孩子後,也會在雙方的感情中會照顧到彼此。從而有一個完整的,充滿家庭快樂氣氛的環境,這些會讓生活很快的穩定下來。

總之,離婚對孩子是一種傷害,一定要在離婚前考慮清楚孩子的安置問題,不能因為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一切。


快樂有你136341240


離婚最受傷害的,往往不是離異夫妻,而是他們的孩子。孩子無論由誰監護,都會失去父母一半的陪伴與關愛,對孩子的成長極為不利。更何況,再婚後,孩子的繼父或繼母並不能像親生父母那樣愛他,若再婚後又有了孩子,繼父(母)愛的差別就更為明顯呢!所以,我一般認為,夫妻之間,若不是對方婚姻出軌,就儘量保持婚姻的完整性,輕易不要離婚。

若果真到了離婚的地步,孩子要跟著誰(由誰監護),這也不是信口開河的事。因為,孩子的成長需要,是決定孩子由誰監護的首要依據。也就是說,誰更能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長,就由誰來作監護人。所以,這裡涉及到一個物質與教育基礎。

女人離婚要不要帶孩子走?

這話就要問該女子:你能保障物質上滿足孩子成長需要嗎?你能保障自己有足夠的時間、精力,陪伴、教育自己的孩子,使孩子健康、快樂成長嗎?你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的孩子不受傷害嗎?

對於離異的男人是否要帶孩子,也是同理。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可以成為孩子的監護人。若答案是否定的,那就由更適合者成為監護人。


千秋魚人


有句老話說的好,寧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老一輩總結的話真是韻味深長,而又那麼有道理。

孩子在媽媽的肚子裡萌芽,成長,落地,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媽媽獨自一人承擔的,媽媽經歷了嘔吐期,難翻身期,肚子疼期,真的是比經歷九九八十一難還難熬,才迎來了自己的小生命,這種情分就叫母愛,偉大而無私,而父親從始至終都只是一個滿心期待收穫的播種者,這就是父愛,簡單而又粗曠,

每個寶寶都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也是媽媽永遠無法掙脫的枷鎖。所以,離婚對一個女人而言,無疑是從她身上割下來一塊肉,可是沒辦法,有些時候,有些事也不是女人能決定的,

大多數的媽媽就算離婚了也會帶著自己的孩子,但是,也有些人會為了自己的幸福拋下孩子,也許她們真的是走投無路了,

離婚了還是帶著孩子好,因為這世界上什麼都比不上媽媽的愛,媽媽和孩子心連心,而爸爸沒有生過孩子,他們根本不理解撫養一個孩子需要的耐心和心血,他們能給孩子的只有冰冷的物質生活。甚至把自己的孩子交給後媽帶,不是說後媽不好,可是有幾個後媽能把孩子當自己的孩子對待,不虐待他估計已經算好的了。


哎,又想起我自己了,我的一對龍鳳胎都分開了,我也是個不合格的媽媽,時常自責,如果我當初忍忍,我還能陪在自己的孩子身邊,哪怕讓我孤獨終老,我都願意,可是,當時真的是太生氣了,一氣之下就什麼都忘了,寶貝兒子,媽媽對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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