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人買保險被騙300多萬元 假“所長”因詐騙罪被判12年


他本是環衛中心工作人員,屬事業編制,並未任領導職務。但為了騙取錢財,在他人誤以為他是“所長”後,卻默認了這一虛假身份。短短半年多時間,他便夥同他人,以幫人購買“保險”等名義,騙取上百人300餘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案發前系四川資中重龍鎮村建環衛中心工作人員的龍某和同夥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8年。

上百人買保險被騙300多萬元 假“所長”因詐騙罪被判12年

圖據視覺中國

父母的“養老金”突然停了

“幫忙”買保險的人被抓了

2017年7月,四川資中縣孟塘鎮的劉先生接到親戚湯某打來的電話。對方在電話中告訴他,其有“內部關係”,可以幫劉先生的父親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價格也便宜。

“能買份養老保險,當然好了。”父親原本沒有資格購買這一保險,劉先生便動了心。沒過幾天,他花3.2萬元讓親戚幫忙,為父親購買了一份“養老保險”。按湯某所說,購買後第二個月就可以領到“養老金”,每月七八百元。湯某還給了他一張銀行卡,並稱今後“養老金”每月打在這張卡上。

第二個月,劉先生的父親果然領到了800餘元“養老金”。為此,劉先生算了一筆賬——“每月800餘元,一年近1萬元,三四年就能拿回之前交的錢”。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很快,他又花3.2萬元,為母親也買了一份“養老保險”。一直到次年1月,父母都能領到“養老金”,每月800元左右,有時900餘元。

然而,2018年2月,“養老金”遲遲沒有到賬。劉先生覺得不對勁,身邊有人覺得這是一個騙局,他馬上給湯某打了電話,對方卻說應該不是騙局,“如果假的,就退錢”。

想到是親戚,劉先生沒有多想。但沒過多久,他得知“幫忙”的湯某被警方抓了,一同被抓的還有龍某。後來,他才知道湯某和龍某被抓正是因為通過“賣保險”實施詐騙,和他一同被騙的,還有不少人。

默認虛假所長身份

夥同他人騙了上百人

在案發前,龍某系資中縣重龍鎮村建環衛中心工作人員,屬事業編制,並未任領導職位,政府也沒有指派或者委託他參與失地保險的業務辦理。在2018年春節前夕他提出辭職後,重龍鎮在他被抓前以他嚴重曠工將他解聘。2018年3月22日,龍某被抓的當天,他到單位交接了工作,並說交接後去自首。

經查明,2017年6月,在資中縣某網絡公司工作的湯某經人介紹認識龍某後,誤以為龍某是重龍鎮建管所所長,龍某也默認了虛假的“所長”身份。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間,龍某明知自己不具備幫他人辦理、購買正規失地養老保險或者其他社會保險能力的情況下,和湯某共謀,以幫他人購買“失地保險”、“失地房租保險”等名義詐騙錢財。

二人約定,由湯某負責找人來購買保險,湯某收到錢款後先從中抽取一部分作為好處費,再將剩餘部分錢款交給龍某。龍某收到剩餘錢款後,根據湯某提供的購買“保險”人員名單,按月假裝支付“保險工資”給他人。

短短半年多時間,兩人以此騙取了上百人300餘萬元,受害人每人被騙金額1萬元至4萬餘元不等。

他還單獨行騙近百萬

犯詐騙罪獲刑12年

除了與湯某共謀行騙,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間,龍某還單獨捏造諸如幫他人購買“4050保險”、購買“失地保險”、安排工作、變更拆遷房面積等各種虛假項目行騙,共騙取近百萬元。

案發後,龍某及湯某退賠了大部分受害人被騙的錢財。去年9月20日,資中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兩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龍某和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分別2.8萬元和2萬元。同時,責令兩人共同退賠被害人損失。

一審判決後,湯某不服,提出上訴。去年12月24日,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宣判,改判湯某有期徒刑八年。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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