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惠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五名涉疫诈骗犯罪嫌疑人

近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高效办结三件涉疫案件,对涉嫌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

案例一

2020年2月6日至2月9日期间,被害人通过微信认识犯罪嫌疑人柯某某,柯某某谎称有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渠道,并且承诺会在两天之内发货。被害人信以为真,先预付定金,而柯某某则要求被害人付清全部货款。两日间,被害人通过微信分多次将10.8万元货款转给犯罪嫌疑人柯某某,而柯某某收到钱后将其用于日常花销及赌博等。

依法严惩!惠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五名涉疫诈骗犯罪嫌疑人


案例二

2020年2月10日至2月1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利用被害人急需口罩的焦虑心理,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骗取两名被害人钱款。实施过程中,丁某某利用自己微信好友多的优势,在微信朋友圈散布虚假的售卖口罩信息,等被害人“上钩”后,又将其介绍给王某某,由王某某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并实施诈骗,两人合计骗取他人财物1万元。

依法严惩!惠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五名涉疫诈骗犯罪嫌疑人


案例三

2020年2月7日至2月1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姜某甲和犯罪嫌疑人姜某乙兄弟二人,铤而走险,以提供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前后骗取四名被害人共9000元;后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动将被害人的钱全数归还,并到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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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建议

依法严惩!惠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五名涉疫诈骗犯罪嫌疑人

1.购买防疫物资要通过正常渠道,在有销售资质的正规门店购买,谨防网络诈骗。

2.

如果发现自己被诈骗了,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3.如果实施犯罪后,或因良心发现,或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以选择向公安、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自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此,我们也严正警告不法分子,在全国人民同心协力战疫期间,若妄图借疫情防控之机谋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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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惠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五名涉疫诈骗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供稿: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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