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列一:
2020年01月16日13時43分,官XX駕駛川k87XXX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威遠縣吳榮路21公里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威遠縣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之規定,官XX被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一千九百元的處罰。
案列二:
2020年01月16日13時40分,陳XX駕駛川A4UXXX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吳榮路21公里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威遠縣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之規定,陳XX被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一千九百元的處罰。
案列三:
2020年01月16日13時30分,董XX駕駛川K61XXX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吳榮路21公里時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威遠縣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董XX被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一千九百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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