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開會議強調部署2020年度及當前消防安全工作


省政府召開會議強調部署2020年度及當前消防安全工作

3月16日下午,省政府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重要論述精神,傳達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指示要求,總結通報去年全省消防工作情況,安排部署2020年度及當前消防工作任務。省政府武國定副省長出席會議並講話,魏曉偉副秘書長主持會議,總隊黨委書記、政委李文江通報情況並部署重點任務。市、縣兩級政府分管領導,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在各地分會場參加會議。

李文江政委通報了2019年全省消防工作情況,分析了面臨的形勢任務和問題挑戰,就做好今年及當前階段消防工作任務作了具體安排部署。一要狠抓隱患風險排查整治。認真謀劃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突出大型綜合體、養老機構、高層建築、老舊小區等重點場所,突出消防車通道、用火用電、安全疏散等關鍵環節,分行業分領域實施精準治理、精準防控,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二要狠抓消防安全社會共治。發揮各級防火安全委員會作用,完善落實行業系統聯防聯控機制。積極推進鄉鎮街道明確消防管理組織和責任,將消防安全納入基層“多網合一”和綜合執法範疇。加快推進消防遠程監控、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建設和獨立式報警、簡易噴淋等推廣應用。三要狠抓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大力實施“全民消防”戰略,推進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加強中小學消防教育,落實消防安全“進軍訓”。將消防知識納入就業培訓、崗位培訓、職業培訓等內容,加大對進城務工、農村留守、老幼病殘等群體宣傳教育力度。四要狠抓公共消防基礎建設。針對消防隊站、消防水源、消防裝備等欠賬問題,嚴格實行定期督辦和考核問責,儘快解決基礎設施欠賬問題。市、縣兩級政府要專題研究消防基層基礎建設,加快推進落實城鄉規劃、經費投入、隊站佈局、消防裝備等重點任務。五要狠抓消防安全責任落地。各級政府要健全落實消防工作定期研究、督導檢查、警示約談等機制。各行業系統要歸口抓好對應領域消防安全,公安機關要繼續推動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管職責。消防救援機構要履行好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發揮好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作用。六要狠抓當前社會面火災防控。緊盯涉疫收治醫院、醫療用品企業、集中隔離點“三類重點”和復工復產企業,壓實各項責任措施,確保萬無一失。緊盯居民住宅和“九小”場所,推動壓實鄉鎮、街道消防安全責任,做深做細做實網格化管理,堅決遏制“小火亡人”。

武國定副省長充分肯定了近年來全省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強調各級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責任引領、齊抓共管、共治共享,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全力防風險、保穩定、強基礎、促發展,堅決維護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一要清醒認識當前嚴峻形勢。企業集中復工復產,趕時趕工、保障不足等導致不利因素增多、風險疊加,消防安全形勢嚴峻複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指示要求,深刻吸取省內外事故教訓,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現實緊迫感,既要全面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又要全力確保企業消防安全。要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深入分析研判本轄區、本行業消防安全薄弱環節和規律特點,強化針對性措施,切實查改風險隱患。二要正確把握處理好“四類關係”。要處理好復工復產和消防安全的關係,復工復產是中心,安全穩定是前提,始終把安全放在復工復產第一位。要處理好簡政放權和嚴格把關的關係,科學合理分類施策,結合不同企業消防安全狀況開展差異化監管,對安全條件較差的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處理好指導服務與監管執法的關係,既要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優質的消防技術服務,也要從嚴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兩者相輔相成。要處理好自身防疫和現場檢查的關係,該到現場檢查的,必須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現場檢查。三要聚焦重點排查消除隱患。要注重統籌結合、標本兼治,分領域分行業開展消防安全治理。對涉及面廣、影響大的隱患問題,各級政府要制定政策、發佈公告、出臺措施,組織行業部門聯合整治,確保整改到位。對大型商業綜合體、養老福利機構、學校、醫院、文物單位等重點行業領域,要緊盯不放、持續整治,著力解決突出問題。要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全面組織對各類涉疫場所和復工復產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四要嚴格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要把消防安全與復工復產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要夯實部門監管職責,對本系統高風險場所要做到監管全覆蓋,一般性場所監管要覆蓋至少三分之一,杜絕隱患問題企業私自復工復產。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樹立“管得住是真本事、不出事是硬道理”的理念,堅持事前、事中、事後追究相結合,對亡人和有重大影響的火災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也要納入問責範圍,倒逼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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