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内荣路威远境内有一辆皮卡车弯道超车。该名群众用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2020年1月26日11时45分,皮卡车弯道超车的画面。经调查取证,威远交警认定:驾驶员官某在内荣路40Km处,驾驶机动车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4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7条第4项规定,对官某处一百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威遠公安交警 的文章 關鍵字: 交通 四川 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