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与你的“房事”有关,这笔费用延期还款不作处理

最新通知!与你的“房事”有关,这笔费用延期还款不作处理


3月18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重要通知,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关于做好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最新通知!与你的“房事”有关,这笔费用延期还款不作处理

图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通知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必须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影响严重和较为严重的地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自愿缴存政策(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或停缴)的,企业也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申请。


同时,通知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职工缓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通知还指出,要积极引导线上办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线上办理渠道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企业和职工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及各地网上办事大厅便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 END ·


统筹/俞 琳   监制/步珊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