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趙志剛在其個人微博上轉發文章《深扒一下引發飯圈大事件之同人作品《下墜》的法律問題》?

簡華義


因為《慶餘年》才知道有肖戰這麼個藝人(沒看過《陳情令》),沒好感也不反感,屬於平淡的路人。


居家防疫期間,有關227、肖戰、AO3等一直刷屏,想不看都難。娛樂圈從來不缺乏粉絲把自己愛豆拉下水的案例,本以為鬧一鬧也就罷了,畢竟防疫抗疫事大。

檢查日報的直接“介入”,227事件就變得有趣又催人深思了。畢竟,從飯圈事故演變成法律層面爭辯,罕見啊。

特地圍觀了趙志剛社長的《深扒一下引發飯圈大事件之同人作品《下墜》的法律問題》,五千多字的長文裡,引用了大量法律條文和案例,不愧是法制工作者,十分嚴謹、慎重。

雖然有人指責趙社長在為肖戰“洗白”,但仔細閱讀、通篇文字看不出有偏向誰的痕跡——除非指責者選擇了快進式閱讀,反而十分客觀、以法解讀、以例剖析。

有些人以“創作自由”為藉口,認為《下墜》沒有罪過,或者認為即使《下墜》觸犯了法律、也應該去告其作者、不應該“幹掉平臺”。

還是那句話: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們不反對崇尚自由的追求,就像我們不去反駁丹麥總統所說的“戴口罩和居家隔離是侵犯人權的行為”之言論。

但別忘了,自由的前提是法律、輿論的前提是客觀、創作的前提是合法。以“創作自由”為遮羞布,使用同姓名、同配圖又充斥著大量涉黃描述的同人文,這就嚴重越過法律紅線了。

是什麼樣的勇氣和膽識,讓《下墜》作者敢把這種同人文大搖大擺地發佈到微博,難道是想用行動去質疑3月1日起生效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嗎?


岑詮


沒有什麼看法,本來社會問題就不是一言堂,越辯才越明,越明這個社會才能越好。

另外就是支持肖戰合法維權,把所有涉及創作傳播他淫穢色情文章的作者都告一遍。

再另基於創造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希望肖戰粉絲能把所有有小廣告、外鏈接的網站全部舉報,不然對不起你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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