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化妝品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查核實,標示名稱為浩瀚燙髮液等27批次燙髮類產品,標示名稱為伊芙美®秀膚脫毛霜等5批次脫毛類產品,標示名稱為那·弘®霜1批次祛斑/美白類產品為假冒產品(見附件)。
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淨化化妝品市場環境,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規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企業立即停止銷售上述假冒化妝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特此通告。
附件:33批次假冒化妝品信息
國家藥監局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33批次假冒化妝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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