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 最高獎勵5萬元

19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嚴厲打擊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活動,積極鼓勵人民群眾檢舉揭發犯罪線索,根據《全市公安機關“2020鋼鋒利劍3號行動”暨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依據《遼寧省群眾舉報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獎勵標準》,鞍山市公安局特制定如下獎勵標準:

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繳炸藥或者黑火藥、煙火劑,雷管,導火索、導爆索或者手榴彈、地雷,“二氧化碳致裂器”等爆炸裝置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二、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繳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槍、自制槍、改制槍或者氣槍,軍用子彈、民用子彈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三、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收繳仿真槍、管制刀具、弩或者查破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四、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涉爆涉槍重大案件或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窩點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以下獎勵:

1、查破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等重大案件的,視情給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2、破獲持槍傷害、殺人、搶劫、綁架、強姦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視情給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

3、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窩點的,視情給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

舉報電話:0412-110或0412-8777110。全媒體記者 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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