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一市民從境外返回不報備還發熱 初步診斷為細菌性感染

封面新聞記者 徐湘東 肖洋

3月1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攀枝花市西區獲悉,3月13日,西區警方發現一名從泰國返回攀枝花的人員,該人員並未按規定如實報備,並且出現了體溫升高的症狀,經過醫院檢查,初步診斷為細菌性感染。當地表示,將依法依規對其行為進行處理。

3月13日17時,西區警方在摸排中發現,當天,家住西區的張某從泰國曼谷返回,但她並未按照要求到社區報備。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西區立即用專車將其送至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進行醫學觀察,並對相關接觸人員實施居家隔離觀察。

3月15日晚10點半左右,張某自己感覺體溫升高,西區立即將張某轉運到定點醫院。經醫院檢查,初步診斷為細菌性感染。

據瞭解,張某於3月7日前往曼谷,3月12日晚返回昆明。之後,其父親開車將她接回攀枝花,於3月13日凌晨進入小區,未到社區報備。

因張某未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如實報備相關規定,西區將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理。

3月18日,攀枝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公告,再次要求,凡從境外疫情國家(地區)入攀人員抵攀後,應服從各縣(區)應急指揮部安排,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擬近期從境外疫情國家(地區)入攀人員,應主動向社區(村)或單位報告其基本情況、入境時間、行程信息及聯繫方式等。同時,從3月5日—3月18日之間,已從境外疫情國家(地區)抵攀的人員,須主動如實向所在地社區(村)或單位報告登記,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嚴格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對拒不配合調查或故意隱瞞病情、接觸史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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