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人民陪審員均衡參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每名人民陪審員2020年度參加審判案件數量上限為30件。
特此公告。
安福縣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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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3:49:05 安福縣人民法院
為保障人民陪審員均衡參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每名人民陪審員2020年度參加審判案件數量上限為30件。
特此公告。
安福縣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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