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男子醉駕與物業“扯皮” 被警方刑事立案

常德日報·常德融媒客戶端3月18日訊(通訊員 牟建平 張雨嫻)

3月18日,常德市臨澧縣男子王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臨澧縣警方刑事立案。

3月11日晚7時,王某飲酒後駕車來到臨澧縣城安福街道朱荷路安福新村小區門外,由於小區正在進行施工改造,物業管理人員建議將車停在小區外。不料,王某酒性大發,與物管人員發生衝突並動手打人,物業管理人員立即報警。臨澧交警大隊民警到現場後,發現一輛湘J5XX55黑色小車停在小區門口,一男子渾身酒氣站在車旁大聲吵鬧。民警立即上前勸導,可該男子非但不聽勸阻,還揚言“要將事情弄大”。於是,民警隨即將王某強制帶離現場,來到交警大隊進行酒精檢測。

常德一男子醉駕與物業“扯皮” 被警方刑事立案

處置現場

經吹氣式檢測儀檢測,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95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後經醫院進行血液檢測,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到288mg/100ml,已超過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涉嫌危險駕駛。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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