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最新通知:“三代”手續費返還延長到5月30日!建議收藏

  2019年度扣繳個稅的手續費,你公司申請領取了嗎?會計們不要忘記了!

  1

  5月30日前一定要完成手續費申領

  一旦錯過就視同放棄


稅務局最新通知:“三代”手續費返還延長到5月30日!建議收藏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文)規定:

  (1)稅務對三代行為是有退付手續費的政策的,“三代”指的是: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徵。

  代扣代繳: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確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支付款項時,代稅務機關從支付給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收入中扣留並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

  代收代繳: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確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款項時,代稅務機關向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並向稅務機關繳納的行為。

  委託代徵:指稅務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關於有利於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要求,按照雙方自願、簡便徵收、強化管理、依法委託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委託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徵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的行為。

  (2)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應於每年3月30日前「2019年手續費申請延期到2020年5月30日」,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收手續費。

  但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部分扣繳義務人、代收人3月份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手續費不方便。此外,由於未能及時提交申請的原因不是“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的,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出通知,延長2019年的“三代”稅費期限,從2020年3月30日延長至5月30日。

  在這種情況下,財務人員可以放心,稅務局會把你的“辛苦費”還給你,但疫情消散日,再聚春暖花開時!

2

  稅局重磅通知!

  2019年度“三代”手續費申報期限

  由3月30日期延長至5月30號


稅務局最新通知:“三代”手續費返還延長到5月30日!建議收藏


  【政策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延長2019年代扣代繳稅款備案期限的通知

  稅總函〔2020〕43號

  為進一步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增加穩定崗位援助,緩解企業困難,國家稅務總局經與財政部協商,決定將2019年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申報期從2020年3月30日延長至5月30日。

  請各級稅務機關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繳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及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加強審計核算,及時辦理支付。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3月13日

  【政策解讀】

  1、為什麼可以申報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徵稅款和手續費?

  具有一定權力和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代稅務機關從支付給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收入中扣留並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

  既然是代稅務機關扣繳了稅款,稅務機關將支付給單位或個人一定的手續費作為“辛苦費”。

  2、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手續費及委託代徵稅款如何確定?

  

稅務局最新通知:“三代”手續費返還延長到5月30日!建議收藏


  3、企業收到的相關手續費如何處理?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扣繳義務人收取的代扣代繳手續費可用於提高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

  (2)單位取得的手續費收入計入單位收入。

  4、企業收到手續費時是否需要納稅?

  (1)企業收到的代扣代繳費用,應當按照規定確認為企業收入,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2)參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相關人員免徵個人所得稅。

  (3)對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非相關人員,應納入當期職工工資中徵收個人所得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