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舟山市發佈通告,從明天起部分公共場所恢復開放開業。公告內容如下——
一、下列公共場所自3月20日起可恢復開放開業,包括:
1.美術館、文化館、文化禮堂等;
2.室內體育活動場所、游泳館、遊樂場等;
3.會展場所、影劇院、演藝活動場所、棋牌室、遊藝廳、音樂廳、網吧、KTV、舞廳、酒吧等;
4.美容院、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
二、宗教活動場所(含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校外培訓機構(成人及非成人培訓)及農村家宴中心暫緩開放開業,具體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三、景區景點可安全有序開放社會餐飲堂食(含包廂)服務。
四、落實公共場所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禁止無法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場所)開放。開放的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管理各項工作,做好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清洗消毒,加強通風換氣,禁止使用中央空調及內循環新風系統。要保持合理人員密度,倡導預約服務、定點服務,禁止聚集性群體文化活動。
五、禁止下列人員進入上述場所:
1.“紅碼”“黃碼”或無綠色通行證人員;
2.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人員;
3.未佩戴口罩人員。
六、各縣(區)、功能區要履行好屬地責任,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的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的事前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公共場所安全有序開放開業。
舟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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