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家慧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家慧提起公訴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家慧涉嫌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提起公訴

日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家慧(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家慧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家慧,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家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特別嚴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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