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臨時佔道經營,“溫度”執法應成“恆溫”

據新京報報道,為支持廣大商家、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經營,助力經濟發展,在不佔用盲道、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等前提下,成都市城管委制定措施,允許商戶擺地攤、臨時佔道經營。成都此舉在輿論中也備受好評,一時間還衝上了熱搜。

成都“允許臨時佔道經營”的做法引發廣泛關注,不少市民和網友紛紛稱讚“人性化”“有煙火氣”,媒體則稱此舉為“靈活經營”“柔性執法”“溫度執法”。我以為,成都“允許臨時佔道經營”的做法值得點贊,但“溫度執法”不該止於“此一時”。

成都此舉引起社會廣泛肯定,恰恰說明這樣的舉措太少見了。“允許臨時佔道經營”的做法雖然有突破,但僅限於“疫情期間”,也就是隻適用於“此一時”,疫情過後就會“過期作廢”,恢復常態。早在2018年6月16日,《成都商報》報道成都開展城市精細化管理“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向7大類城市管理問題開刀,其中就包括“攻堅佔道經營亂象”。

當然,嚴禁佔道經營並非一時一地做法,而是全國各地的共同慣例。但是,不少城市“一刀切”的做法也一直以來受到詬病。成都因為在疫情期間允許臨時佔道經營而廣受表揚,正好反過來說明此前全國大多數城市,當然也包括此前的成都,在城市管理方面沒有很好地做到“人性化”“有煙火氣”,也不夠注意“靈活經營”“柔性執法”“溫度執法”。

眾所周知,在城市主幹道或人流量、車流量較大的道路,確實不應該允許佔道經營,否則會嚴重影響交通和安全。可是,在城市不少道路,人流車流較小,有些已經劃出停車位並收取停車費,為何不能從中劃出一些位置用作臨時擺攤點呢?說到底,不過是有關部門由於怕麻煩而因噎廢食罷了。

總之,成都允許臨時佔道經營只是一時一地的臨時做法,並不具備可持續性,更沒有在全國推廣,因此意義有限。允許臨時佔道經營,不應止於“此一時”,而應著眼民生,兼顧環境,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務水平,讓“溫度”執法應成“恆溫”,讓城市成為更具溫情的家園。(李蓬國)

網友熱議

@鏡淵翎:我很喜歡路邊攤的煙火氣,路面寬的路段規劃好區域不要佔道影響通行挺好的。

@:擺攤空氣流通,小攤販互相都隔了點距離,同時提醒戴口罩,還提醒小販清理垃圾,城管叔叔工作也是不容易。

@教法語的蜜橘老師:以人為本,給成都點贊!但佔道也不是長久之計,希望多方努力協作,讓商戶能夠合法合規經營,達到人性化與城市管理之間的和諧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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