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動態!已有1萬餘人從境外入昆!全民出行不可掉以輕心!

據云南省衛健委消息,3月18日0時至12時,無新增確診病例。截至3月18日12時,現有境外輸入確診病例2例。


3月17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海埂會堂召開雲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四場新聞發佈會,解讀《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相關內容。


當前,新冠肺炎在境外呈快速蔓延趨勢,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不斷增加,境外疫情輸入壓力持續加大,防範境外輸入成為雲南省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3月3日,雲南省發佈了 防範境外疫情輸入10條措施(即12號通告),對所有中外人員堅持一視同仁、無差別落實防控要求。自雲南省12號通告發布以來,截至3月16日24時,已累計集中隔離來自疫情嚴重國家和具有疫情嚴重國家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員460人。

最新疫情動態!已有1萬餘人從境外入昆!全民出行不可掉以輕心!


會上,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周紅斌表示,昆明作為全國全省的綜合交通樞紐,每天有大量的航班抵達昆明,大量的境外人員隨之進入和途經昆明已前往省內各州市。初步的統計,3月3日到3月16日,昆明市共計進港國際航班142架次,人數為10,212名。


自雲南省的12號通告發布以來,昆明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第一時間制定下發昆明市進一步防範境外疫情輸入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衛健委、公安局、文旅局、交運及外辦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制定了工作流程。並與昆明市海關、機場、出入境管理等部門,形成了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每天早晚都要進行研判,對出現的問題第一時間聯動解決。


目前,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已經成為目前昆明市疫情防控重中之重的工作。為確實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昆明市再次安排部署有關境外疫情防控工作。昆明市已研究制定了昆明市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面對嚴重的境外疫情,提出了10項嚴防輸入的措施。


在機場派駐了工作組24小時值守,各個縣區成立了分工作組,等待指令開展工作。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到昆人員按照三類來處置。分別是健康狀況無異常,有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是否為密切接觸人員,嚴格依據防控規範處置流程,及時進行分類轉移,實現從海關到機場到安置留觀酒店及定點醫療機構全過程閉環安置。


昆明市已全面摸排了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入境到昆人員的基本情況,要求全市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用工單位,確實履行入境到風人員信息登記和健康監測的上報職責。


同時嚴格要求全市按照屬地網格化的管控排查監測落實到人到戶,對工作推諉、落實不力、緩報瞞報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將嚴肅追責。


根據相關措施和目前掌握的情況,17日晚估計會有600人到達昆明。經過調度,目前在第1批8家酒店的基礎上,再次啟動了第2批安置酒店。目前昆明市是按6000個房間來測算準備的,下一步還將根據工作情況,以及境外入昆等人員的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集中安置將採取一套班子、一套流程、一本指導手冊進行規範管理。對留觀人員同時開展醫學監測和進行生活服務保障。


“昆明市是一座開放包容的城市,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迅速擴散,我們面臨的境外疫情防控的風險係數也隨之加大,我們將繼續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原則,對疫情繼續嚴防死守。” 周紅斌表示,在防範境外疫情輸入10條措施中,有群眾舉報電話,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接受市民監督。
舉報電話公佈 境外入昆人員將集中隔離14天 費用自理


3月17日,記者從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防控工作,昆明市發佈《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昆明市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擴散態勢,疫情跨境流動傳播風險增大。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擴散,現通告如下:


一、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為昆明的入昆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回國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統一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全部開展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二、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目的地為昆明的入昆健康狀況無異常外籍人員集中安置在指定涉外酒店,健康狀況無異常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集中安置在指定酒店,均統一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各集中安置酒店將配備專業醫護和工作人員,定時開展健康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按規範流程處置。

三、目的地為省外城市的健康狀況無異常人員,在如實填寫信息並承諾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後,准予放行中轉,並通知目的地指揮部;如需當日臨時住宿、次日中轉的,實施全程轉運管控,統一入住指定酒店,食宿費用自理。目的地為省內其他州市的健康狀況無異常人員,按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境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實。

四、入境到昆有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者、密切接觸人員,嚴格按照境外疫情輸入防控規範處置流程,及時送至指定醫院進行醫學檢測留觀或留驗站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

五、入境到昆被確診為輸入性病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辦理;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六、所有入境到昆人員應主動履行健康申報、行程史填報等信息報告責任,凡涉嫌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觸史、不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拒絕接受醫學檢測和屬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擾亂醫學檢測正常秩序等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個人相應法律責任,並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信用檔案。

七、轄區內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用工單位、接待單位應切實履行入境到昆人員信息登記和健康監測上報職責。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嚴格社區網格化管控,排查監測落實到人到戶,對工作推諉、落實不力、謊報瞞報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單位,將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八、做好對集中醫學隔離觀察人員的管理服務及人文關懷,充分尊重飲食和風俗習慣,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做好生活保障服務。

九、本通告未盡事宜,嚴格按照雲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的有關通告執行。

十、設立市民舉報電話,鼓勵對違反我市境外疫情輸入防控措施的人員或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871—63121441)。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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