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製“疫情下的XX太難了”,該擔何責?

炮製“疫情下的XX太難了”,該擔何責?

先是《疫情之下的XX:店鋪關門歇業,有家難回,XX華商太難了!!》,後是《留在×××的華人華僑:囤積食物自我防護,思來想去還是暫時不回國好!”》……最近,一組靠複製粘貼炮製而來,專門編造國外疫情情況的刷屏“姊妹文”火了!

這些文章不只採用了同樣的套路,相似度也極高:內容大抵都是居住在XX的華人在所在國生存艱難;這些國家出奇一致的“天生神經大條”;因為擔心“回國交通上購買機票不方便,同時也有增加感染的風險”,他“思來想去後都決定留守,都購買了耐儲的罐頭、牛奶和麥片”。

稍有不同的,可能只是華人XXX從現居埃塞俄比亞的徐先生,變成了現居匈牙利的劉小姐。

此類雷同的文章關注的異國對象不同,但基本上源於“掌上埃及”“掌上瑞士”“掌上都柏林”“坦桑尼亞華人信息港”“比利時華人信息港”“厄瓜多爾華人信息港”“老撾微同城”“俄羅斯微同城”“安哥拉微同城”等三類名稱近似的資訊類公眾號。

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公眾號的運營主體主要就是3家公司:福清天天快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福清時代創想傳媒有限公司和福清市海外同城人人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而這3家公司的股權架構上,都指向著同一個叫“郭紅”的人。正因如此,這些“姊妹文”被指屬於“一個老闆、同一套路、多元產品、批量發佈”。

儘管郭紅的老公、三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薛育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炮製這些“姊妹文”的動機就只是吸引流量、漲些粉絲,但來自海外華人資訊垂直賬號的這些文章,販賣的焦慮感卻有可能深深刺激到不少海外華人,增加他們的恐慌,誤導他們儘快扎堆回國。這既對海外華人們的安全不利,也增加了國內防境外疫情輸入的壓力。

回到這些文章本身,無一例外都是胡編亂造,既沒有到所在國進行詳盡的調查核實,也沒有真實可靠的信息來源爆料。這些文章也可能讓國內讀者對國外疫情形勢產生錯誤判斷,被虛假信息誤導正確認知。由此看,這些文章無疑都屬於擾亂社會秩序的網絡謠言。

目前,微信平臺已經以違反運營規範,涉及誇大誤導為依據,刪除相關文章近100篇,封禁3個主體下的50個違規公眾帳號。《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規定,“以浮誇的描述,從而煽動人群要或不要去做某行為”屬於“ 騷擾、煽動、誇大、誤導類的信息”。

在這個意義上,微信方面的及時作為,可以認為是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履行信息內容管理的主體責任,這也是新近實施《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的法定要求。

但對照下來,“姊妹文”不只是“誇大誤導”,它們更符合運營規範中認定的“擾亂社會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眾恐慌的不實信息”,即沒有相應事實基礎,通過捏造或扭曲事實、隱瞞真相而產生的信息,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謠言”,這也是《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的違法信息。

違法必究是法治實施的重要保障。《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處罰;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據統計,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有276則謠言疫情被處罰,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比例超過六成,也表現出司法機關對謠言信息的嚴厲打擊力度。

謠言不分國界,打擊不能手軟。謠言危害的是整個網絡生態,帶來的是整個疫情形勢下的不確定性,消解的是全球抗擊新冠疫情的信心,因此,相關部門也不妨對此嚴厲查處,用法律來追責。這既是懲治網絡謠言,依法抗疫的一部分,也是凝聚全球抗疫合力的一部分。

□莫一塵(法律學者)

編輯 胡博陽 實習生 張曉雨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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