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車輛因故障停在應急車道內,被後方來車追尾,責任該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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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輛發生了故障停在應急車道上並且在150米外放了危險標誌,如果發生了事故應該是後車全責。


蘇同316


你好,我是光痕,歡迎點關注!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承擔責任。如果有保險的,儘快與保險公司聯繫。

一般是追尾者全責,兩車的維修費用都由追尾者承擔賠償。另外,在高速路上車子故障,首先開啟雙閃警示燈,車輛後方一定要放置安全警示標誌,比如三角牌、反光錐,要放置在後方一定的距離。

如沒有按要求放置警示標誌就叫違法佔用應急車道,對事故的產生會有一定的因果關係,所以對事故責任認定也有直接關係。依據現場實際情況,一般會判後車追尾負主要責任,前車可能會負次要責任,或者不負責任。


光痕


看故障車有沒有做到安全措施,開雙閃,150米外放三角警示牌,做到了就後車全責,沒做這些就都有責,聽交警的[呲牙]


鍾哥82486003


首先你有沒有開雙閃,有沒有按要求放置緊急停車標誌“俗稱三角牌”,有沒有息火撤離車內!如果做到了這些,那就是後車追尾全責了!


歷史的回望者


應該是後車責任吧,他在應急車道行駛才導致追尾


samir一


如果你在應急車道後方150米處擺放三角架,開啟雙閃燈,他追尾你,你不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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