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喜歡、好感,哪個更容易發生?哪個可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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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發生的是好感,對某人印象還不錯,不討厭他,是大多數人會對異性的感覺。

喜歡是當你看到她(他)時,她(他)很符合你的擇偶標準,他在某一些方面,比如長相、身高、性格等合你心意。你開始有些喜歡他,有時候會注意他,偶爾想靠近他。發生的幾率,因你而定。

愛一個人是當你看到他後,原本你是喜歡長髮的女孩或者喜歡外向性格的男孩,全都因他,拋棄了之前的標準,你開始想他對你什麼印象,更多的是考慮對方對你的感覺。

兩個人初次見面的那一刻,就決定了是好感,喜歡還是愛。當然兩個人是獨立的,不可能完全一樣,所以出現了一方喜歡一方無感,一方糾纏一方無奈。

沒有一個人能夠確切的說哪種更持久,因為世上本就是瞬息多變的,什麼事情都無法預料。我們只能抓住我們當前的感受,遇見了就去嘗試,愛會變成恨,喜歡也可以升級成愛,好感也會變為喜歡。初次見面決定兩人對彼此的印象,相處模式才是決定兩個以後成否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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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最容易發生。

我覺得能長久維繫一段感情的不單單是簡單的愛啊喜歡啊什麼的。

更多的可能是習慣,我習慣了回到家就有你為我準備好的完成 ,習慣了一塵不染的房間,你根本無法想象要是一個人回到空蕩蕩的房間是什麼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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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在異性之間很容易產生,但這種好感只是對異性的容貌認可從而願意和她接近而已!而此時你對她的其它一切比如性格愛好人生觀等等一無所知!如果因某些原因一直沒有機會交往,那麼這份好感會相當持久!如果有機會繼續交往,也許這份好感會變成喜歡,也許你會因某些原因大失所望從來對她失去好感,自此再無交際。喜歡是在好感的基礎上感覺她待人接物、言談舉止得體大方,你認可她的言談舉止、音容笑貌。喜歡一個異性時大凡會希望她是自己所獨自佔有,別人不得侵犯!如果再繼續相處下去,你突然發現她的所作所為及性情等等是巧妙偽裝的,或突然發現她的某些人格等等的重大缺陷,那麼你對她的喜歡會瞬間煙消雲散!自此不再來往!如果在喜歡的層面上繼續交往下去,你感覺她的興趣愛好、她的生活理念習慣、她的等等和你頗有相似之處,而且你感覺她好像還有很多難得的優點比如說心地善良、對人體貼等等,你會愛上她!如果恰巧她也在深深愛著你!那麼這種愛會隨著二個人的貼心陪伴而與日俱增!如果愛得足夠深!如果愛到骨髓裡,如果愛到心裡,那這種愛會天長地久!地老天荒!如果這種愛不夠深,如果外在的巨大誘惑大到足夠衝破他們的愛,如果他們沒有用心呵護這份愛,如果他們因為種種原因頑強地抵擋住,那麼他們的愛也許會土崩瓦解!好感的特點是一方可以對另一方有好感,而另一方可以無動於衷!喜歡的特點是一方對另一方很欣賞,而另一方可以無感無覺!而真愛的特點是一方從心靈深處牽掛著她,而她恰巧也從內心深處想念著他!他們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其實,是否長久不是最重要的!最最最重要的是我們彼此曾經真心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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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更容易發生,愛可以更持久

好感,這個詞多發生在青少年(13-18歲)身上,花一樣的年紀,青春期荷爾蒙分泌旺盛,這時候會莫名對異性有一種好感,但這種情感往往多數,發乎情,止乎禮,被自己扼殺在搖籃。

愛,多半隻有真正成熟的人,才會說出口,和喜歡不同,愛不僅是一種情感,更是代表一個人的選擇,責任與擔當。懂愛的人,才會深刻明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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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情感發展變化的過程即是:好感—喜歡—愛情。因此從這一過程可以看出:好感是最開始的,漸漸變成喜歡,最後昇華到愛。那麼程度而言好感是最初級的,愛是最深厚的;顯而易見好感最容易產生。

為什麼這麼說呢?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這一經典名句即道出了初識的美好。這種初識的好感往往僅僅來源於感官的體驗:對方的容顏、身型、衣著、聲音等等外在表象。只要這些符合自己的喜好,第一次相見便能產生好感。否則怎麼有“一見鍾情”之說?

然而喜歡和愛情就不那麼簡單了。一個人相處久了,他的學識、文化、素養、性格、做人做事的原則和態度等等會揉進他的思想裡,表現在相處的方方面面,如果不是志同道合的同頻之人,即使外形優秀,當初的好感再強,也撐不到後面的“日久見人心”,愛情更不會產生了。

正如“愛情的產生不容易”一樣,同等的,“愛情的持久度”也會長遠一些。對一個人的好感或許一張漂亮臉蛋就能觸發,同樣一個舉動便能摧毀。

愛情卻不同。

愛情是喜歡積攢到了一定程度的情感深華,來得慢,消散得也慢,甚至還能轉化成親情。一旦真愛發生了,很多人就會不顧一切,至死不渝。

當然,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什麼東西都無法永遠長久,我們期盼的“海枯石爛”的愛情只能是一種美好的嚮往了。

擁有了是一種幸福,失去了也不必太執著,心懷美好,珍惜當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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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好感啊。每個異性朋友,都是從好感開始的,但是都止於了好感。所以我相信男女之間是有純友誼的。 你欣賞對方身上的優點,這就是好感。

而好感和喜歡又有區別。好感只是基礎,我注意到你了,我願意和你接觸。喜歡則產生了更多的被動性,開心著對方的開心,悲傷這對方的悲傷,情緒被帶動著。 總是不由自主的想著對方。

愛要遠遠高於喜歡,愛更多的是責任與擔當,彼此的守護與照顧。喜歡是荷爾蒙的驅使。我個人覺得我喜歡你很容易就能說出口,但我愛你則很重。兩人之間需要多經歷點,才能更加確定對方的心。

好感很容易就產生,只要男女感覺還行,及格就好,都願意接觸,有相處時間就可以。

喜歡則是更多享受著滿足情感需求的美好

愛則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表白。

所以愛更持久,喜歡其次,好感最後。當然這三者本身就是循序漸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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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好感最容易發生並且增加,以後再到喜歡,再到愛。如果說是持久的話,好感更容易持久,並且還會增加。而喜歡和愛就沒那麼容易持久了:花心的人,轉眼間就換個人喜歡了[但是可能越花心的人就越痴情,一旦喜歡的就永遠都忘不了了];痴情的人,喜歡了就忘不了了,雖然以後可能會和其他人做一生的伴侶,但是遠沒有第一個喜歡和刻骨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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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認為這些情感之間是無法判斷長久與否的。原因如下。

因為,這些情感都是會隨著時間變化和變換的,比如好感可能會變成喜歡,喜歡可能會變成愛。所以,他們之間始終是相互變化轉換的,沒辦法評判哪一個更長久。

而對於這些感情,都可能是暫時的。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有所改變。也可能是更愛了,也可能是不愛了。

如果想要得到長久的愛,唯一的辦法就是,努力讓自己變得可愛,隨時都值得被愛。這樣,才能讓他永久的對你有新鮮感,永遠愛你。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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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好感最容易發生了,因為第一次印象很重要。如果你們發展到了愛的話,而且是相互的愛,最後結婚了,能過一輩子,那就更長久……也是美好的、幸福的。送你一個字:福。自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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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的往往第一印像是很重要的,第一印象時常會先入為主。當第一印象深刻就會有所好感,那麼怎樣讓自己的第一印象變得比較深刻呢?首先,第一次見面必須穿著得體、對人禮貌。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出來,這些都是最容易的。所以,好感是最容易發生的。當然,相比於喜歡、好感,愛是最持久的。因為愛是責任、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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