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家長對孩子說:哪個同學打你,你就狠狠打回去,不要怕,爸爸給你做主,你怎麼看?

小紅人教育先生


作為家長,我堅決支持這位家長的說法,哪怕被老師批評也不能認慫,畢竟是對方先動手的。你這次不敢反手,那麼下一次對方可能會變本加厲,那麼你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就有可能會變成“沙包”,每天成為一些人“陪練”的對象。作為一個小學生,我們是來學校學習的,不是來學校捱揍的,估計很多家長都是這種想法。我們在學校不能欺負同學,但我們在學校也不能老是被人欺負,對吧?針眼大的窟窿都能透過斗大的風,不讓對方喪膽一次,打你的人很可能會讓你接下來的日子過得相當悽慘。

但作為老師,我絕不贊同這種家長的做法,因為孩子才小學階段,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小孩子還手的話可能很難掌握分寸,萬一因此而揹負刑事責任,那麼作為監護人的家長肯定也是吃不了兜著走。當孩子還手的時候,也是孩子法律意識最為淡薄的時候,如果孩子從小就養成目無法紀的習慣,那麼長大後“蹲班房”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而在小學階段,出現校園欺凌現象,只要稍微有點責任心的老師都會第一時間對肇事者進行懲戒處罰。如果校園欺凌發生在我們班,肇事者寫1000字以上的檢討書是少不了的,我還要聯繫先動手的學生家長配合著一起對肇事者進行嚴格教育,至少在我從教的這麼多年,無論是學生還是家長大部分對我都是比較敬重的。

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一些比較溫柔的老師用比較懷柔的方式來處理這樣的事情。舉個例子,在我就讀幼兒園的時候,別的同學欺負我,幼兒園的老師總是這麼溫柔地和對方說:“xxx小朋友,下一次不要欺負坐在最後面的那位又黑又小又難看的男生好不好?”當然,老師的這句話明顯沒有什麼震懾力。

所以那位同學在被那位老師做了一番“思想教育”後又繼續欺負我,我就自己採取行動了,在沒有家長的指點下,當那位同學邀請其他的幾個“小朋友”準備胖揍我一頓的時候,身為老實人的我火了,雖然我的個字比他們都小,但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那個時候我就瘋狂反擊,順手在操起路邊的一塊石頭抄其中一個人的肚子砸去……後來,我自己傷痕累累,我媽也賠了對方兩塊四的醫藥費,從那次起,我再也沒有被同學欺負過。

現在反省一下,我覺得如果當時我的體魄健壯一些,也能有幾個要好的“鐵哥們”,那麼這種被欺凌的事情應該會被杜絕在萌芽狀態。對於比較嚴重的校園欺凌現象,家長一定要讓孩子第一時間告訴老師,讓孩子回來再把老師是怎麼處理的具體情況告訴家長,以便採取最合適的制止措施。

如果你的孩子在學校被別的孩子欺負,你孩子的老師是怎麼做的?歡迎朋友們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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