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加強黨的領導 推進職能轉變 優化機構設置

從市委編辦獲悉,目前我市深化鄉鎮和街道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本次改革將重點開展建立健全鄉鎮和街道職能體系、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加強和規範審批服務體系建設、加強鄉鎮和街道幹部隊伍建設四項工作,推動形成職能科學、運轉有序、保障有力、服務高效、人民滿意的基層管理體制。


市委編辦負責人表示,深化鄉鎮和街道改革,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內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深化鄉鎮和街道改革工作放在講政治、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高度來統籌。主要領導牽頭掛帥、親自謀劃,市委編辦加強指導、積極協調,各縣(市、區)聯動、協同發力、狠抓落實,為改革工作穩妥有序推進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次改革立足“黨建統領”引領改革,借鑑黨政機構改革經驗,堅持和加強黨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健全相關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立足“服務治理”深化改革,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審批服務權限,實施流程再造,加強鄉村兩級審批服務機構和網絡信息平臺建設;推進基層綜合執法改革,組建縣鄉兩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建立綜合行政執法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立足“職能轉變”夯實改革,明確鄉鎮和街道職能定位,加快推進鄉鎮和街道工作重心轉到抓黨建、抓治理、抓服務和抓優化發展環境上來;理順縣鄉權責關係、釐清縣鄉權責邊界,建立權責清單和職責准入制度,進一步為基層鬆綁減負,把廣大基層幹部從繁文縟節和不必要的負擔中解放出來。立足“因地制宜”創新改革,統籌優化鄉鎮和街道機構編制資源,除“4辦、1隊、2中心”等必設機構外,鄉鎮和街道可在機構限額內根據地方特點及實際情況選設機構,同時切實將基層需要的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下沉,有效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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