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疫情當前,審判執行不“停擺”


滄州:疫情當前,審判執行不“停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滄州中院緊緊團結在黨組周圍,在狠抓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的同時,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的成果,上下一心狠抓審判和執行工作,取得可喜成績。《人民法院報》對滄州中院的一系列做法進行了專版報道。


滄州:疫情當前,審判執行不“停擺”


本報記者 史風琴 丁力辛 本報通訊員 付 龍


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狠抓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的同時,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的成果,上下一心狠抓審判和執行工作,取得可喜成績。今年2月,滄州兩級法院網上立案1682件,網上開庭審理各類糾紛1863件,網上調解各類糾紛1158件,網上審理刑事案件97件,網上執結各類案件463件。


網上開庭迅速鋪開


大年初二,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閆傑調度中院相關部門及各基層法院,迅速引進互聯網開庭設備59套,實現了互聯網開庭設備全覆蓋,全市16個基層法院全部具備網絡開庭條件。滄州中院還成立了互聯網開庭應急保障小組,組建了專門微信工作群,在線加強對法官的技術指導,確保網上開庭正常開展。同時,市中院以手機視頻會議形式召開全市法院工作緊急調度會,要求全市法院從2月3日開始全部實行網上開庭審理案件。全市法院積極響應,網上開庭迅速鋪開。


2月3日上午9時,滄州中院民四庭庭長苗笑臣利用互聯網開庭主審了全市節後首起案件。這是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件,雙方當事人一個在滄州渤海新區,一個在滄州肅寧農村。法庭調查進行了半個小時,苗笑臣先後關閉一方視頻進行了兩輪單方溝通,並向雙方當事人提出了調解意見,最終雙方愉快地接受了調解:由被上訴人劉某給付上訴人朱某財產損失費等共計12000元。9時40分,庭審結束。2月5日,朱某收到賠償款12000元。雙方當事人足不出戶便順利解決糾紛。


在滄州中院的帶動下,各區、縣法院也在網上爭相開槌。鹽山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受理的原告魯某訴被告昝某等三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昝某等三人拖欠魯某貨款12萬元及違約金。春節過後,魯某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並在網上提交了申請手續,主辦法官在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封了被告的銀行賬戶。本案三被告有兩人居住南皮縣,另一人身居泰國,受疫情影響三被告均無法到庭參加訴訟,而魯某又急需這筆貨款復工復產,法官決定通過互聯網法庭開庭審理此案。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一場網上連線兩國、兩縣地域當事人的特殊庭審於2月11日如期開庭。主辦法官當庭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方同意給付原告方貨款及違約金13萬元,並在當日就將款項打入法院指定賬號,次日案件履行完畢。


一件件糾紛在疫情蔓延期間仍得以及時妥善解決,當事人的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


“隔空”執行彰顯威力


法院以往執行案件,一般是團隊作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後,“單槍匹馬”出擊取代了團隊作戰,執行方式也從現場執行為主變成“隔空”執行為主。執行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考驗。“我們要接受疫情的考驗,全力搞好執行,讓‘隔空’執行彰顯威力,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儘快得以維護!”這是滄州法院執行幹警的心聲。


春節過後,黃驊市人民法院南大港人民法庭執行了黃驊市某建築公司拖欠工程承包人周某工程款一案。某建築公司拖欠周某工程款17萬元,執行人員速採取線上查控,並果斷查封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爾後,執行人員迅通過電話、微信加好友的方式聯繫被執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後果。經過多次打電話和微信視頻“面對面”溝通,某建築公司於2月12日一次性給付拖欠周某的17萬元工程款,周某自願放棄利息,案件順利執結。僅在2月12、13日兩天,南大港法庭就執結5件案件。


滄州中院執行二庭負責了北京市某投資有限公司與河間市某建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執行人員通過電話、微信反覆做當事人工作,最終,雙方對債權數額達成一致和解意見。2月5日,某建築公司給付某投資有限公司330萬元欠款。某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在電話中高興地對執行人員說:“在疫情防控形勢這麼嚴峻的時候,沒想到案款能這麼快執行回來,真是太感謝你們了!”


滄州中院執行二庭在執行一件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時,通過網絡查詢並凍結了被執行人黃驊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資金。因疫情嚴峻,當事人無法到庭,執行人員在2月3日上班後以電話、微信等方式不斷“隔空喊話”,悉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協調,還提出了執行和解方案,雙方於2月19日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執行人員遂於當天將1400餘萬元執行款劃撥至申請執行人賬戶。爾後,執行人員又通過電話、微信等給申請執行人宣傳“善意執行”的理念,最後申請執行人同意支持被執行人疫情期間復工復產,表示暫緩申請對被執行人其他到期債權的執行,執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社會效果。


信訪工作毫不放鬆


“現在疫情嚴峻,一定要把信訪工作做好。”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滄州法院加大了信訪工作力度。


幾年前,河間市佛堂鎮某村委會與本村村民柴某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後雙方因承包土地範圍、承包費數額等發生爭議,村委會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柴某支付拖欠的承包費36000元,並令其將承包土地恢復原貌後返還。河間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村委會未完全履行合同構成違約,遂於2019年9月23日作出判決駁回村委會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生效後,村委會代表在春節前到滄州中院上訪,立案二庭庭長朱婧紅接待了來訪人員,瞭解到雙方矛盾積怨已深,只有徹底化解雙方矛盾,這起糾紛才能最終解決。在引導村委會申請再審後,朱婧紅於2月18日召開了網上聽證會,通過網絡主持聽證,村委會代表、柴某及律師分別在家中通過視頻參加聽證。各方圍繞承包土地範圍、承包費數額、承包土地是否應返還等充分發表意見。聽證結束後,朱婧紅又在網上繼續做雙方思想疏導工作,直至晚上7點多。最終,怒目相視的當事人握手言和,柴某將土地返還給了村委會,村委會撤回了再審申請。事後,柴某給朱婧紅打電話高興地說:“感謝滄州中院、感謝朱法官給我解決了這麼多年的糾紛,也解開了我和村委會、村幹部之間的疙瘩,我可以一門心思地防疫值班,為村裡多盡力、為社會多做貢獻啦!”


“沒想到在疫情期間足不出戶就把糾紛化解了,如此看來,要想息事寧人,必須在為當事人解決實際問題上下真功夫。”朱婧紅感嘆道。


某公司是依法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海興縣鳥類和溼地自然保護區內。在2018年“綠盾2017”專項行動中,該公司被列為拆除對象。去年9月,某公司完成了建築物拆除工作,但在補償款的金額問題上該公司與縣某局多次協商未果,造成補償款不能及時到位。為此,某公司股東自去年11月起四處上訪。


2020年1月28日,正值春節放假期間,海興縣委就此案召開協調會,海興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李紅瑞參加了會議,建議雙方協商通過訴訟解決糾紛。會後,李紅瑞馬上給院長黃坤生打電話,彙報了協調會的情況。黃坤生叮囑李紅瑞:要發揮好法院的職能作用,盡力把這起信訪案件予以化解。


當天下午,李紅瑞就給某局負責人打電話,建議雙方協商通過訴訟解決糾紛。雙方協商後,某公司負責人於1月29日到海興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值班人員按規定對當事人進行了測溫、登記,立案庭立案人員當即立案,又將雙方引領至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調解中,李紅瑞與雙方就協議部分內容的有效性、協議款項的核定等焦點問題進行反覆溝通。1月30日,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2月7日上午,某公司收到了1150萬元補償款。這起糾紛解決得迅速,讓雙方當事人都讚不絕口。


刑事審判永不“停擺”


面對疫情,“遠程庭審系統”派上了大用場,助滄州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不“停擺”,讓清脆的法槌聲傳到審判庭之外。


吳橋縣鐵城鎮遷民屯村村民李某不符合辦理企業養老保險的條件,李某便冒用已死亡的張某身份,偽造了虛假的公民身份證、戶口簿,通過吳橋縣地方稅務局繳納企業單位養老保險金30607元。2011年10月,李某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至2018年3月,吳橋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向李某提供的銀行賬戶發放養老保險金共計79761.64元。事發後,李某將78841.64元交至吳橋縣公安局。


吳橋縣人民法院運用遠程庭審系統開庭審理了此案,合議庭在審判庭通過視頻主持庭審,公訴人在檢察院遠程公訴室出庭支持公訴,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李某在家中通過視頻出庭。


滄州法院加強與檢察、公安、司法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月11日,東光縣人民法院運用遠程系統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史某危險駕駛案和被告人耿某故意傷害案,並當庭宣判。隨後,東光法院主動與縣司法局聯繫,通過線上辦理將耿某移交司法行政機關並納入正常管理。


包括耿某在內,東光法院已將9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線上移交司法行政機關並納入正常管理,還完成了2名被告人的社會調查評估工作。同時,該院對疫情期間採用線上辦理的案件實行臺賬制度,確保社區矯正工作落實。疫情限制了對在押被告人的送達工作,東光法院的辦案人員便主動來到看守所,將要送達的材料交給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再由看守所工作人員轉交給在押被告人,既保障了看守所羈押人員的安全,又不讓疫情影響送達。


“在這場特殊的戰鬥中,我市兩級法院不但狠抓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還絲毫不放鬆審判和執行工作,並取得可喜成績。我們還要繼續努力,爭取更大成績,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滄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閆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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