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企註冊“王者榮耀”商標獲准 騰訊告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18日電 對於“王者榮耀”被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註冊成為商標,騰訊公司因此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對該商標註冊問題重新作出裁定一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日前開庭進行了審理。

  微信號“知產北京”17日介紹,2018年6月19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對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註冊的第18379954號“王者榮耀”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以訴爭商標侵犯了騰訊公司在先著作權,與騰訊公司的第18126671號“王者榮耀”商標(以下簡稱引證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易使公眾誤認等理由,依據相關規定,請求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並提交了《王者榮耀》著作權登記證書、遊戲軟件排名、獲獎情況、媒體報道等證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但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電子出版物(可下載)”等商品在銷售場所、服務對象等方面區別較大,未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王者榮耀”為普通印刷體漢字,不能獨立表達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屬於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受保護作品,訴爭商標的註冊未侵犯騰訊公司的著作權,亦未構成《商標法》中“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取得註冊”的行為。綜上,訴爭商標予以維持。

  庭審中,騰訊方面主張,《王者榮耀》遊戲是原告開發並運營的遊戲,自2015年10月推出即成為app store下載排行榜第一名的軟件,關注熱度極高,被《2015中國網絡遊戲風雲榜》評為2015年“年度最佳電競手機遊戲”和“年度十大最受歡迎手機遊戲”,具有較高知名度。

  訴爭商標作為商標註冊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其經過騰訊公司的許可或者與騰訊公司存在特定聯繫,損害了原告對遊戲《王者榮耀》的作品名稱所享有的在先權利,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騰訊方面還主張,訴爭商標的註冊具有明顯惡意,除訴爭商標外,第三人還申請了一系列包含“王者榮耀”文字的商標,如“王者榮耀歸來”、“王者榮光”、“榮耀之王”、“王者榮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還設立了“貴州王者榮耀酒業有限公司”,具有搶注商標並牟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的意圖。綜上,根據相關規定,請求撤銷被訴裁定,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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