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张锦文)自去年11月1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执法情况如何?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率检查组到麒麟区进行检查。

市人大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曲靖市政务服务中心、麒麟区益宁街道金江社区、麒麟区南宁街道瑞东社区、高快客运站,实地检查《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在政务中心,详细了解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涉及企业和群众事项中的文明服务行为;在金江社区,对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给予了肯定,提出了改进建议;在瑞东社区,就居民养犬、丢烟头等具体的不文明行为如何执法进行了调查;在高快客运站,查看了旅客进出客运站时是否文明出行。

市人大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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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文明办和市创文办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两办依托市级媒体,刊发学习宣传《条例》相关通讯、消息、简讯3000余条,播发信息8000余条,引发网友转发、评论2万余人次,把《条例》的实施融入到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针对执法力度不到位等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对《条例》的宣传还要再动员、再部署,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入脑入心,让文明行为成为自觉习惯。要健全机制,加大职能部门的统筹力度,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长效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大引导和处罚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建立起与文明城市相匹配的市民文明行为体系,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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