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情敌”打工


给“情敌”打工


妻子下岗后不久便病倒了,原本心事重重的她更蔫了,仿佛是朵霜打的花。医院里,当一滴一滴的液体流入妻子血管的时候,我那仅有的一点积蓄竟然比那液体滴得还快,没过多久,我就不得不举债度日了。

妻子得的是慢性病,一年半载的离不开医院,仅靠我每月300多元的工资已是捉襟见肘,除了买药,我连只鸡都给妻子买不起,病中的妻子不得不跟着我啃咸菜。终于,我在妻子面前流泪了:“小雪,我,我不算个男人啊?”妻子紧紧地搂住我:“军,别说傻话了,有你在我身边,我还乞求什么呢?”

妻子死心塌地爱上我的时候,我正发疯般地追着班级里公认的班花虹。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扶着妻子靠着墙根晒太阳,她好久都没有享受阳光的抚慰了。和煦的风里,妻轻轻地依在我的肩上,象个孩子。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亮丽动人的女子站在了我们面前:“呵,小俩口真是如胶似妻的呢,好令人羡慕。”我忙抬起头一看,呆住了,原来是嫁到外地的虹,她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了,一身大城市里白领丽人的妆束,显得端庄而高雅。虹见我呆了,又跟上一句:“怎么,连老同学都不认识了?”还是妻机灵,她甜甜地叫了一声大姐,将虹让进了我的小屋。

虹很快便知道了我眼前的处境,眼都潮了。虹认真地看了妻子一眼:“雪,如果你能够自己照料自己,也不怕文军旧情重温的话,让他到我老公的公司去吧,总是这样下去,你们都会被拖垮的。”我刚要拒绝,妻却抢先应了:“行啊,总是躲在这小城里也没啥意思,我让母亲先照顾着,让文军出去闯闯,他就是下不了这个决心。”

三天后,我和虹一起到了广州。

虹的丈夫我熟悉,当初我追虹的时候不止一次撞到过他,他身高马大,却又彬彬有礼,使我当时都不得不服他三分。他是虹的中学同学,与我生长在同一座城市,有了天时地利人和,他最终成为胜利者,而我还不得不手持鲜花为他和虹祝贺。他们走入洞房的那天,我在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被几位朋友抬了回去,更少了一种绅士风度。

他的大名叫旭。

我和旭又一次面对面的坐在了一起。他还象以前那样风度翩翩,只是显得更成熟更有魅力,彼此寒喧了几句,旭便切入了正题:“文军,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虹不止一次提到过你,你以前是有着一股子精神的,希望你的那股不服输的勇气还在。”顿了顿,他又接着给了我一个忠告:“做为朋友,我想提醒你,今天你并不是来给我来打工的,说到底,我们都是给自己打工的,如果你明白了这个道理,如果你有一颗平常心,我敢保证,你的明天就是我的今天。”旭是公司的董事长,资产已经逾千万,他曾经也是一个打工者。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紧紧地握了握旭的手。

旭很仗义,安排我在办公室工作,并委任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管文秘,因为他知道我是单位的一支笔,他不能不让我人尽其才。旭每月付给我1200元的工资,加上奖金之类的,我每月的收入是内地的5倍还多,我感谢旭和虹对我帮助,工作也就非常卖力,且常有意想不到的创意萌生,给公司带来更丰厚的利润。旭很满意,经常请我到他的家里做客。


给“情敌”打工


其实,我工作虽然卖力,内心却并平静,总有一种自卑感象藤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欲罢不能。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望着故乡的方向,乞求妻儿平安,唯有妻儿,才使我有了做男人的感觉,才使我知道自己能够成为一棵树。而现在,我毕竟是面对“情敌”,毕竟是寄人篱下,尽管旭曾经很智慧地试图减轻我的心理压力,但我却无法说服自己,现实告诉我,你正在给“情敌”打工。

旭已将我视为知已,我却无法面对他那坦城的目光。

岳母从老家打过电话来,告诉我妻子恢复得很好,可思乡心切的我第一次怀疑别人也怀疑自己。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履去的睡不着,似乎好长时间没有听到妻子的声音了,而岳母的话又让我心存疑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骗我,我太了解我善良的妻子了,她宁肯将生活全部的重负都压在自己的肩上,也不肯让我吃一点苦,她爱我胜过爱她自己。我开始胡思乱想,雪是不是又住进医院了,病情加重了还编个谎言骗我……。一夜难眼,第二天上班时我便无精打采,心事重重的,想打个电话回去,却又不敢,我怕我的猜测被证实,那无疑对我是个更沉重的打击。

屋漏偏逢连阴雨。那天上午公司需要起草一份合同,而且要的很急,我只得强打精神上阵,在下班前夕将打印好的合同送交给了旭。十分钟之后,我收拾好办公桌准备离去,旭将电话打了过来:“潘主任,你来一下。”

旭很少这样称呼我,私下里他总是称我老弟,只有在公众场合他才刻意维护我的自尊。我不知道旭找我有什么事,很快便赶到了旭的办公室。旭坐在宽大的老板桌前,一脸的严肃:“没时间请你坐下了,这份合同你立即重新打印10份,我在办公室等你。另外,明天你自己去通知财务处,告诉他们扣除你本月的全部奖金。”说完,他别过脸去。

我接过合同一看,立即有汗从额前冒出,我分明看到合同标的上被大大的加上了一个零,原来我忙中出错,将合同中标的小写弄错了,一百余万成了十余万。我不敢怠慢,匆忙赶到办公室重新将合同认真地较了一遍,然后用微机打印出来。

工作干完了,我的眼泪也滚落下来,咸咸的,酸酸的。

我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了,因为我断定旭在报复我,他一定不允许自己过去的情敌长期呆在自己身边,他这是想着法子赶我走,而我,为什么要赖在这里不走呢?“此处不留爷,还有留爷处”,一气之下,我向旭递交了知辞呈。

旭很冷静,并且当着我和女秘书的面笑了:“我很欣赏你的勇气,可辞职是件多么简单的事情,任何一个打工仔都会。文军,但你不要忘了,你是受到高等教育的,你应该懂得什么叫知耻而后勇。在你离你公司之前,我还要送你一个忠告,一个经受不住挫折考验的人,他只能一辈做个打工仔。”旭将我的辞呈放在宽大的老板桌上,起身走了。

那一瞬间,我真不知道是走还是留。

后来还是留了下来,旭用他的真诚挽留了我,并给予了我更多的友谊。

三年之后,旭在家乡开了一个分公司,我被任命为公司经理,命运的天平向我倾斜了,为了旭,也为了我自己,我将自己全部的智慧和力量都赌了进去。

我赢了。

感谢“情敌”,感谢我的这段给“情敌”打工的经历,几年的打工生涯使我最终认识了自己,并且开始拚命地为自己打工,因为,只有你自己才是你永远的老板,其余的,都是过眼烟云。

给自己打工,你就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属于自己的机会。

(原载《家家乐》1998年第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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