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車未提就成事故車,車主拒絕開走,4S:已給你上牌

現在汽車的需求量還是很大的,很多時候去買車都是沒有現車,基本就一個展車或者試駕車,讓你體驗一把。若你真的要買,那麼就是直接下定金籤合同,然後等4S店從廠家訂車發過來等通知提車。相信很多人都是這樣買車的,可就在這過程中,都是有風險產生的,因為車子在運輸途中可能會發生事故。一些小刮擦還能接受,給車主一些補償,但你直接給撞了,卻還要車主提車,未免有點太不講道義了。正如下面這位車主,新車都沒見面就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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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車未提就成事故車,車主拒絕開走,4S:已給你上牌

車主郭先生訂購的是一輛本田凌派小汽車,當天和4S店確定要車之後,便直接交了定金簽了合同,約定好提車時間。眼看著時間快到了,卻接到4S店的一出電話,說車子被撞了。郭先生趕忙前去查看,發現車子的右後方受損嚴重。據4S店負責人交代說是一輛拖車由於剎車忘記拉了還是什麼原因導致溜車,便直接撞到了這輛車,但拖車不是4S店內的。事情發生之後,郭先生也沒太在意,反正這輛車還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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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進了一批新車,給我換一輛不就好了嗎?然而店方負責人卻表示,這輛車就是你的,而且這個事故也不是我們直接造成的,你應該找那個拖車司機。還說提不提車由不得車主,當時出事故時還沒有上牌,然而事後4S店卻直接上了牌。所以現在4S店是在強制車主提車,然後與拖車一方再協商賠償事宜。車主肯定不同意了,我要買的是一輛新車,你給我一輛事故車符合規定?這件事與我無關,是你們4S店去拖車之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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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4S店又提出了新方案,這輛車你們先修好開著,想要退車之後再走訴訟程序或者協商賠償的金額。反正4S店的首要任務就是讓車主先提車,之後他們就好扯皮了。郭先生顯然不上當,一旦提了車子,那麼自己就很被動了。還有一個就是店方只賠償2000塊錢,而車損最低在5000塊錢左右,折舊費用都沒有?那就更不可能提車了。眼看著協商無果,4S店直接攤牌了:提不提隨你,想要退車直接去起訴看法院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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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很是氣憤,這完全就是不負責任。事後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雖說車子已經上牌,但這並不能視為已經交車,車子存在的一切風險仍然由4S店負責。按照《合同法》4S店未盡到交付新車義務,那麼車主就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若協商不成那麼就走司法程序。既然律師都這麼說了,那麼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畢竟4S店態度這麼強硬!

車子還沒提在4S店發生了事故,難道就必須提走事故車?然後再索賠折舊費用,而不是直接換新車嗎?這樣對消費者有點太不公平了!對於這件事,不知各位怎麼看?車主能夠退車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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