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时最终被晒死,家属将相关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么看?

法治中国报道


了解老人的莫过于子女,首要问题是子女负有最大的责任。路人帮助是义务,不帮是责任。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所以,第一要素是,子女必须了解老人的身体心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果不管不问,到了出事时候推卸责任,有甚者想借机会发家致富,这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犯法。第二要素是社会,给老人贴上二维码,给老人佩戴SOS呼救器,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救急系统。第三要素,路人,应规定路人应提供信息即可。

一言以蔽之,建立起完善的救急机制,当然这里主要责任者是子女,问题都指向子女,比如,给老人佩戴SOS呼救器,或者给老人买保险,老人出了问题,不论是路人还是社会,第一时间应通知子女。

如果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机制,不孝甚至恶意子女就会原形毕露,不再让路人受打击而沉沦,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繁荣,才能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才能让坏人无所遁形,让好人受到欢呼……


不想S不说


我刚买车时,老婆开车上个小坡,退了一下,估计也就是20-30cm,后面的车狂按喇叭,马上下来人,说撞了他们的车,我们在车上根本没感觉,下来看车没有挨着他们的车,也没有痕迹,被讹了一千块,那时候不懂只能听他们的。过不了两个月,有一次我们刚停好车,下车后还没走,来了一辆要停我们后面的新手加新车,在我们眼皮底下把我们的车撞了,吓得那个司机下来就道歉,要赔钱给我们,我们检查下没什么大问题就算了,没要他赔钱。我说这两件事是想说明,世道险恶,人心不古,做好事做善事可以,但是不能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你首先要做到自己保护自己,然后再考虑帮助别人,你要记住你是人,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救世主、活菩萨,有些事你担不起。


deedwj


现在社会没有人敢做好人好事了。有一次我在上海地铁8号线早高峰上班,身体发高烧,由此向一个小伙子请求让座位给我,小伙子抬头看看就不理我了仍然在玩手机游戏,我周边人挤人,一会儿我眼前一黑晕倒了,没有一个人扶我起来,我一会儿醒来看见我周边人全部让开了,我爬起来就坐在刚才小伙子的位置上(这时小伙子也离开座位了),第二天上午我进医院,下午马上就住院抢救,病危通知单3张,感冒引起的肺炎。我们小时候天天学雷锋,现在是,,,咳。


好人一生平安是福气


我妈照顾外婆到什么程度,一大早开车给外婆买菜,买完菜还做好饭,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几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没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妈就要和外婆通2-3次电话,如果我在家,妈妈在家煮饭,就要开车接外婆到家里来,吃完饭还打包一些饭菜,开车送外婆回去。妈妈照顾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儿女福。以后我妈妈老了,我都会尽力去照顾她,好担心自己做不到妈妈那么好!


Gigi_


绝对不能扶!以这家人在老人死后的做法看,谁扶绝对赖着谁,大家想一想,没扶的这家人都去告人家,如果扶了还得了!

这家人一定会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扶!

老人死了,你们不去做子女该做的事,竟然拿死人去讹钱,真是丧尽天良!

在这里不得不抨击为他们打官司的律师!这种昧良心的钱也敢赚!!讼棍讼棍,果然如此!!


懂哥日志


法院应该判原告失责,丢弃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时不见没人找,还好意思告别人。为什么现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这样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丢弃了,还想得到孝顺的美德之称。除了子女亲人,没谁有义务去关心老人。谁都想当善良的人,可总有些恶人不给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没了!


落叶知秋170


应该行政诉讼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该法院对彭宇案的判决,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通过对社会的影响导致了老人无人敢扶,间接导致老人死亡。




谢楠45


我有老人,而我也会变老。只要是老人,没有人敢保证自己不摔倒。

虽然讹诈事情不绝,但无论善与恶,怎么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选择。别人做恶,不是自己不做人事的理由。

我有儿子,我希望他长大后,不会是一个漠视他人生死的人。那样我会觉得羞耻。

再怎么样,帮忙报警,帮忙照顾下,是很容易的。人心不古,其实不单单是作恶的人人心不古,是整体环境的人心不古。

如果不希望自己或者孩子活在一个人心险恶的环境,那我们需要让这环境有所改变,让环境好点。


潮千跃


得亏没人扶,这要是有个见义勇为上去扶了,肯定会被讹去不少

没人扶找不到可讹的主儿,就找相关单位?

根不正,树必斜


赚了钱


救了被告,不救也被告。法律应当给救人者以法律保证,对诬陷者必须严惩,才能还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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