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務員還能從副科破格提拔到副處嗎?

隨著國家各項制度的出臺,如今公務員的提拔晉升已經非常規範,幹部破格可以,但不能突破底線越幾級。比如副科,可以破格一級提拔到正科,一般不可能越兩級破格提拔副處

現在公務員還能從副科破格提拔到副處嗎?

關於公務員的職務晉升,中央組織人事部門印發的公務員職務任免管理規定和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都有明確的界定,公務員的提拔原則上應當逐級提拔,不得越級,並具備以下基本資格:

1、提拔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3、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並應達到幹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

據此規定,公務員要提拔到副處級領導職務,正常情況下必須在正科職崗位上任滿三年。這是比較常規的提拔方式。

而如果要從副科崗位上提拔副處,一般程序是首先要先從副科提拔正科,然後再由正科提拔到副處。而按照條件,副科提正科,需要兩年;正科提副處,需要三年,前後加起來,從副科到副處起碼需要五年。這還是在不考慮單位層級,一級不停,一步不落,順風順水沒有任何阻礙的情況下,屬於理論上的晉升。

實際上,受很多主客觀因素影響,比如單位級別(在縣區,多數人一輩子只能到科級),絕大部分公務員的提拔一級都不可能這麼順利,更遑論連提幾級。

現在公務員還能從副科破格提拔到副處嗎?

那是不是公務員都按部就班提拔?

當然也不是。公務員要循規蹈矩提拔,但很多時候也可以適當突破常規破格。一般情況,在三種情況下,公務員可以嘗試破格提拔:一是領導班子結構優化需要;二是專業性崗位需要;三是艱苦邊遠地區引進人才需要。

破格必須遵循三個"不得":

第一,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第二,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

第三,不得越兩級提拔。

按照上述規定,從副科提拔正科,副科任職不到兩年可以破格;正科提拔副處,正科任職時間不足三年也可以破格。但是,從副科直接破格越兩級提拔副處,顯然不行。

有的人可能會說,你講的不對吧。以前領導幹部公示,很多領導的簡歷好像也有也有從副科直接提副處的情況,這又是怎麼回事?

沒錯,以前的確有這種情況發生。特別是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剛從計劃經濟時代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對幹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出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為了彌補人才斷層的需要,國家適時提出了幹部"四化"要求,即革命化、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提拔了一大批年輕有學歷或者有專業特長的幹部,充實到黨政機關隊伍,局部出現了部分幹部越級、跳級提拔的現象,很多科級幹部突然火箭式被提拔到處級,有的從副處突然竄到了廳級,眼花繚亂式的提拔,成為當時幹部使用的一大特色,這是特殊時期特殊手段,屬於不得已而為之,不具有普遍性。

現在公務員還能從副科破格提拔到副處嗎?

進入新世紀後,幹部使用逐步規範,原則上不再允提倡破格提拔,更不允許破幾格提拔。再想像過去那樣從副科直接提拔副處,已經沒有時代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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