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外之地,检察助力网络课堂

网络非法外之地,检察助力网络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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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根据停课不停学要求

学生以云课堂形式进行学习


有不法分子

将黑手伸向网络课堂


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

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

发布诈骗信息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或者在学生上网课期间

插播诈骗链接致使部分学生上当受骗

网络非法外之地,检察助力网络课堂

案情经过

2月25日,惠州市惠阳区14岁的初二学生橙橙(化名)在家使用妈妈的手机进行网络上课,被拉进一个名为“某网红生日福利群”的QQ群。之后通过网络刷单,累积被骗19万元人民币。


网络非法外之地,检察助力网络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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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惠阳区检察院

已经提前介入这起案件

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并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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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针对学生网课类诈骗有所抬头

上述案例告诫我们

学生在进行网课学习时

家长一定要叮嘱孩子或者监督孩子

不随意进行转账、支付


识破骗子的骗术


利用学生网络课堂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以老师、学校教职工名义,在微信群中发布二维码或者提供银行账号,要求缴纳班费、学费、教材费等;

或者在网络课堂中插入链接,引诱学生点击从而套取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密码,骗取财物。


诈骗三步骤


骗取信任

设置诱饵

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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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在学生上网课时,家长提醒孩子不点击不明链接;

在学生进行网课学习时,家长最好陪同,不让学生独自面对网络;

相关的支付密码切勿轻易告诉孩子;

不添加不明社交帐号。


如果不幸中招

及时留存

聊天记录、转账账户、对方联系方式等证据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或者通过12309热线向检察机关举报


网络非法外之地,检察助力网络课堂


针对疫情期间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形势,最高检向社会发布10项预防建议:


▶ 勿从非正规互联网渠道购买防疫物资;

▶ 选择正规合法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

▶ 勿轻信以个人名义、非正规渠道组织的爱心捐赠;

▶ 勿轻信和购买“新型冠状病毒”特效药;

▶ 对微信群内发布的收费信息及时核实;

▶ 警惕先缴费后就业的招聘信息;

▶ 勿轻信物品因疫情滞留或者需要检查等为由要求缴纳费用的客服信息;

▶ 对复工复产检查及时甄别,防止不法人员冒充公务人员行骗;

▶ 及时全面保存好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

▶ 发现违法线索和诈骗情况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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