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轉讓股權嗎「甘肅平涼律師」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從上述法條來看,公司法對於股東對外轉讓股權規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東欲對外轉讓股權,必須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經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否則無法轉讓。該法定形式是書面通知其他股東。

  其次在股東欲對外轉讓股權時,其他的公司的股東有一個優先購買權,這個優先權,其他股東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只有當其它的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後,該股東才能對外轉讓該權利。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轉讓股權嗎「甘肅平涼律師」

以上就是胡森軒律師整理的相關內容,熟悉這些法律法規在遇到類似的問題時就不會感到茫然無措,法律是我們最好的依靠。若您有什麼法律問題或疑問,建議在主頁發起付費諮詢,由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