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校外培訓機構繼續暫停線下培訓活動


石家莊市教育局

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有針對性的做好校外

培訓機構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

近日,其他省份出現個別校外培訓機構在線下組織所謂的補習班、衝刺班,有的培訓機構開展在線超前超綱授課,已被當地教育部門依法取締查處。為了引以為戒,進一步規範我市校外培訓機構復工復課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佈了《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商場和超市衛生防護指南的通知》(肺炎機制綜發〔2020〕60號)、《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冀教明電〔2020〕28號)以及《石家莊市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0〕4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在疫情防控期間有針對性的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應急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機構主體責任。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落實"四個到位":人員管控到位、防護用品到位、防控責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要成立培訓機構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全面負責機構防控疫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查督辦。有多個校區辦學的培訓機構,每個校區必須確立防控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明確職責分工,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二)科學制定和完善應急機制。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重點任務要求,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配備必要的防控設備和防控手段,同時要指導培訓機構結合實際周密制訂本機構復工工作預案,細化到師生從進培訓機構大門、進教室、培訓等所有環節的工作流程,以及機構培訓場所消毒、環境整治和各類進出機構人員的防疫安全要求,確保培訓機構的防控措施與中小學要求一致,無防控措施或防控措施不紮實的不得開展培訓教學活動。

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校外培訓機構繼續暫停線下培訓活動


二、緊盯重點環節,全面落實防控舉措

(一)繼續暫停線下培訓活動。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嚴格執行《石家莊市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0〕45號)要求,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繼續暫停校外培訓機構(含商場中的學習培訓機構)所有線下培訓活動,推薦使用網絡遠程授課方式。疫情防控期間,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不得組織與培訓有關的聚集性活動,培訓機構不得組織教職工線下聚集辦公,提倡電話、網絡在線等形式辦公;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提前開始報名並收費。

(二)做好線下培訓復課前準備工作。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管理和準備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要求並從嚴管理。一是加強對機構從業人員和學生的健康管理。開展線下培訓前,機構要所有從業人員和參加培訓學生健康狀況進行全面排查,掌握每名從業人員和學生正式開展線下培訓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及家庭住址、聯繫方式、家庭成員等信息,"一人一案"建立臺賬。同時要精準掌握重點人員的行程和健康監測,有疫情高發地區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機構從業人員、學生,自離開疫情高發地區後,居家或在指定場所醫學觀察14天,達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員不得上班、參加培訓。對確診、疑似或醫學隔離觀察的學生,待病癒且隔離期滿後,持個人健康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到學校查驗後方可入校上課。二是做好防疫物資和場所的準備工作。校外培訓機構要配備足量的體溫檢測儀、消毒液以及從業人員使用的口罩等防護用品,要有專門的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的存放室,要提醒家長為學生提前準備充足的醫用口罩等防護用品併科學準確使用,保障學生在培訓期間全程配戴口罩;要設置相對獨立的觀察隔離室,用以暫時留觀身體不適的師生。三是做好培訓場所的消毒及環境整治。培訓場所要按照新冠肺炎預防性消毒操作指南,提前殺菌消毒和通風換氣,做好線下培訓準備。同時培訓機構的衛生設施要配齊,比如公共衛生間等區域的水龍頭、洗手液、肥皂等清潔用品準備充足,醒目位置張貼正確洗手圖示,引導學生正確洗手方法;凡垃圾桶必須有蓋且及時清運;廁所要達到即用即衝。

(三)開班前嚴格驗收評估。校外培訓機構要在縣級疫情防控部門的指導下,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嚴格的驗收評估後,方可開展線下培訓培訓活動。線下培訓活動開班要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一是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中小學已經正式復學;二是培訓場所符合《石家莊市教育局等九部門關於印發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與管理辦法的通知》設置標準;三是必要的防控物資和條件到位;四是所有線下培訓教師符合疫情管理要求;五是培訓課程符合相關要求,特別是學科類培訓經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通過。評估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可開展線下培訓活動,評估不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須及時整改,再次評估合格後方可開展線下培訓活動。中小學具體復課時間將按照省、市統一規定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四)明確線下培訓復課後常規要求。一是做好培訓場所消毒通風。按照《石家莊市教育局等九部門關於印發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辦學場地規定,嚴格執行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的要求。同時針對參加線下培訓學生,按照分時段、分學科、分學段等方式,做好學生的錯峰和分流工作,嚴格控制同時段參加線下培訓的人員數量並做好人員記錄。落實"消殺記錄制度",每天開展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大重點部位消毒次數。培訓場所內部各房間,每天至少通風三次,每次至少30分鐘。二是加強門衛管理。要安排專職安保人員進行防控,嚴控入門管理,在門口設立健康監測點,所有進入人員均需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嚴控人員出入,閒雜人員不得進入培訓場所,確需進入的按規定進行登記檢測後進入。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日常操作。建立教職員工的病假記錄制度和缺課學生追蹤制度,每天按規定監測進入機構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狀況,體溫超過37.3℃的發熱者、咳嗽者,須按疫情處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點醫院就診,同時向審批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出現可疑或確診病例的,按衛健部門要求採取部分停課、全部停課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課的機構,須經衛健部門同意後方可繼續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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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展學科類培訓網上備案審核工作

春季學期學科類培訓培訓正式開始之前,按照《石家莊教育局關於印發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備案審核暫行辦法的通知》(石教規〔2019〕1號)文件要求,要進行備案審核工作。根據目前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春季學期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備案審核工作採取網上備案審核,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抓緊安排部署,在培訓機構正式開展學科類線下培訓之前完成審核工作,並將通過備案審核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備案審核彙總表(見附件)發送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日常情況跟蹤,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做好輿情分析研判;對於培訓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熱點問題,突發輿情,要第一時間向市教育局報告,並堅持做到積極應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不出現重大輿情事件,形成正面積極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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