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官陳兆棠雙面人生:平定多地匪患,但草菅人命,死後無人惋惜

1911年11月22日上午,一群剪了辮子的士兵押著一個身穿官府的人,來到潮州知府署門照壁前,舉起手中的槍,朝這個前朝的潮州知府連開十三槍,士兵才放下槍。

圍觀群眾見知府中槍而亡,紛紛拍手稱快。

這個前朝的潮州知府名叫陳兆棠,他為官清廉是出了名的,為何遭到如此慘烈的待遇,死後還沒人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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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棠被槍決


清官廉吏是老百姓對一方地方官所期盼的,但陳兆棠例外,他為官雖清,但是一個酷吏,甚至比酷吏更“酷”,並有一定程度的濫殺無辜、草菅人命,所以招致百姓的唾棄。

01名門之後靠捐納才入了仕途​

陳兆棠1859年出生在湖南桂陽泗州寨,他們陳家是當地的名門望族,尤其是陳兆棠的父親陳士傑,陳士傑是晚清中興名臣,對於自己孩子的教育,他尤為看重,他將自己的兒子都託付給晚清大儒王闓運教導。

在王闓運的細心教導下,陳士傑的兒子大多取得了令人羨慕的成就,陳兆葵、陳兆文兩兄弟都中舉,入翰林院供職。

陳兆棠小時候很聰明,長大後擅於寫文章,讀了很多好學校,比如長沙的嶽麓書院,在王闓運門下也學習了很久,但是陳兆棠卻一直未中舉,沒能敲開科舉的大門,考到最後只是一個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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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兄弟都是舉人出身,給家族添光,人人都稱讚,說陳家“一家兄弟兩翰林”。陳兆棠很不是滋味。最後,科舉這條路走不通,陳兆棠靠捐款得了一個知縣,陳兆棠雖科舉未中,但有大志,他正雄心勃勃地準備去四川興文縣上任,他的母親去世,只好去官守喪。

守喪期滿,陳兆棠到四川一鹽局任職,任職期間,他的父親陳士傑在衡州逝世,陳兆棠再次離任守喪,陳兆棠從四川到衡州只用了12天,當時的蜀道險峻,陳兆棠卻只用12天,時人驚歎,稱其“蓋純孝之致”。

02重典治亂卻因避嫌而赴任閒職​

1895年,陳兆棠守喪期滿,奔赴四川大邑縣任職,大邑縣當時盜匪甚多,之前的知縣都沒能解決這個問題,尤其是一個慣匪張老光子,陳兆棠到任後決定拿張老光子開刀。張老光子被陳兆棠處死,其他土匪也大多被陳兆棠收拾,大邑縣的匪患遂平。陳兆棠最大的功績是為大邑縣修了學院,並捐款讓人到湖北購買書籍供學生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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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


陳兆棠剿匪受到上級賞識,被調往匪患更嚴重的崇慶州,這裡的盜匪兇悍、殺人如麻,多年都沒能治理,陳兆棠到任後採用重典重賞的手段,他召集了一批能幹之士,四處追捕盜賊,一年之內,陳兆棠殺了三百多盜賊,崇慶州盜賊遂平。

“重賞峻刑,盜絕跡。處己廉,故盜亦心服”。

陳兆棠的清廉令盜賊都心服口服,但一些官員覺得他殺戮太多,他為兒子請親因此被拒絕。

1900年,陳兆棠的表兄升任四川按察使署布政使,按照清朝的制度,陳兆棠應該回避。陳兆棠因此被調往江西任閒職,在江西的陳兆棠清貧如洗,當了五年的地方官,連行李都沒多少。

03受人賞識,由文到武,率軍蕩平廣西匪患

1902年,陳兆棠迎來了自己的貴人,他受到當時慈禧太后身邊大紅人岑春煊的賞識,岑春煊將其調回四川。次年,岑春煊改任兩廣總督,陳兆棠也隨其入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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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兩廣,匪患非常嚴重,遠比四川嚴重,廣東又比廣西嚴重,澳門《知新報》對此描述是:“地球各國,盜賊之多,以中國為最;中國盜賊之多,以廣東為最”。清廷的官員的奏摺中也毫不避諱兩廣匪患的事實。

時任兩廣總督張之洞1885年上奏稱:“粵東山海交錯,民情獷悍,盜賊之熾,甲於他省。”

陳兆棠先到廣西任職,並且由文官改任武官,廣西當時大旱,各地都是盜匪,大土匪經常屠城搶掠,小土匪則是搶奪、偷盜財物,百姓苦不堪言,然而官兵卻不能解決匪患。

“大則屠城掠野,小則取財奪物,人民不堪其苦,官軍亦莫能救”。

陳兆棠便是在這個背景下到廣西任職,岑春煊按照規定給他兩千金費用,陳兆棠卻不接受,說:“不要錢,不徇私,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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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棠在老家桂陽招募了1500人入兩廣剿匪,陳兆棠率領著這支隊伍四處征戰,歷經大小戰役七十多次,每次都身先士卒,肅清了廣西的盜匪。

“躬冒矢石,奮力前驅”。

04破格提拔,命喪潮州

​陳兆棠也因此被破格提拔為惠州知府,這裡的盜匪更嚴重,陳兆棠決定得將自己之前的重典升級,採用嚴刑峻法。他依照張之洞等人之前制定的清鄉政策,要求各地鄉紳要幫助清鄉,指出自己家族內的盜匪,並且需要寫一個冊子,盜賊是誰,居住在哪裡。

很多江洋大盜紛紛外逃,陳兆棠捉到盜匪之後便就地正法,由於大盜匪潛逃,被捉的大多是一些偷雞摸狗之人,甚至有一些是良民。

陳兆棠在惠州三年,依照冊子殺了三千多人,人稱“屠伯”。陳兆棠殺戮過重,他的師父王闓運寫信提醒他,一些官員也說他殺戮過重。但也有人支持他,認為不用重典,匪患難以平定,比如他的哥哥陳兆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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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棠在平匪患期間,有時不分青紅皂白,草菅人命,人們將他的廉政、善政都遺忘了,只記得他殺戮過重,人們開始憎恨他。

1908年,陳兆棠調任潮州,他仍執行自己的暴力政策,曾一日誅殺三百人,潮州府的人都感到害怕。

“一日報誅三百人,郡中震怖”。

他的暴政,使得一些百姓“為匪死,不為匪也是死”,激化了矛盾,百姓對他也是欲除之而後快。

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潮州境內的革命黨響應起義,潮州的州縣官員紛紛跑路,陳兆棠仍收攏官兵,準備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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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黨人攻打知府衙門,並放火燒了陳兆棠的宅院,陳兆棠被拘捕,革命黨讓他拿出十萬元來換命,陳兆棠不願,稱:“死就死,還拿錢幫助你們謀反?”

”民軍懸賞購執,令輸餉十萬貸死,兆棠曰:'死則死耳,安有鉅金助爾謀反?'眾怒,縛之柱,中十三槍乃絕。”

眾人因陳兆棠的話怒了,把陳兆棠吊在梯子上,寫著“處決民賊陳兆棠以謝天下”遊街示眾,最後在署門壁照前將其槍決,《清史稿》記載:“中十三槍乃絕。

陳兆棠沒有走傳統的科舉道路,而是靠捐納入雜途,但在為官期間清廉、勤政,蕩平多地的匪患,從這方面看,他並不比那些科舉之路上來的官做得差,甚至比很多人都做得好。但是他崇拜暴力,主張以重典治理,並在治理過程中有濫殺無辜之嫌,最終激化百姓,甚至逼得百姓為匪,自己也因此招致死亡。他本有活路,卻不願苟活,要為清王朝殉葬,單純的看,這在古代又是忠誠之人,但他忠的是一個腐敗的王朝,與歷史潮流為敵,從這方面看,他又是民賊。

陳兆棠是一個矛盾人物,他對自己的死亡有總結,他的遺言寫道:“不死於君,不死於國,死於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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