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验情爱,谁知不是坑爹娘


房产加名验情爱,谁知不是坑爹娘

继《欢乐颂2》中王柏川买房,樊胜美要求加名之后,《安家》又上演了相同一幕。剧中老严夫妇万万没想到,就在提笔准备签购房合同时,儿子突然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朋友名字。要知道这320万元购房款,可是老两口在上海卖了十几年早点,才苦熬苦攒出来的所有心血,现在要全部拿来买房了。但为孩子们的幸福,稍稍犹豫之后,还是加上了倩倩的名字。

当今社会,离婚率就像房价一样,不断上涨。婚姻不再牢靠,房价却依然坚挺。让人觉得唯有房子不会背叛自己,名下有房,才有依靠。连房本都没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变成了爱情试金石,男女彼此用看似简单的加名,来检验爱情、婚姻的成色。爱,就在房本上加上名字。否则,只能如《精英律师》里的罗槟和蓝红那样,撒有那拉。然而婚姻毕竟不是两个人或两个家庭的资产组合,感情不在了,该破碎的还会破碎。许多婚前买房加名的,后来因为感情变故,在分手或离婚时,为了房产打的不可开交。剧中桥段只不过是现实生活中的冰山一角。前事不忘后事师,面对现实和别人的教训,咱们出资买房时,有必要先弄清楚买房加名行为的本质及其潜在法律风险,再决定要不要加上他人名字,以免将来人财两空。

一、买房加名的法律性质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分别规定了婚前与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得房产的不同归属。子女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在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对方不享有房屋产权份额。

剧中老严夫妇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儿子与其女友倩倩名下。无论此时这两孩子是否登记结婚,该房产都被视为是对双方的共同赠与,产权属于两孩子。这就意味着,将来房子会登记在两个孩子名下,和老严夫妇没有半毛钱关系。

从法律上讲,买房加名是对未出资方占有房屋产权份额的让渡与确认。

二、买房加名对各方权利的影响

房子属于不动产,在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按照《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就是产权人,即房主,享有相应所有权。买房加名后,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必定对许多权利产生实际影响。

(一)居住权

老严夫妇和绝大多数刚需家庭一样,买房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居住,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居住权体现了房屋所有权中的两项权能——占有和使用,进一步而言,房主有权决定是自住还是出租,给谁住,不给谁住。出钱的老严夫妇想住新家,儿媳没让进,不能硬闯,毕竟房子是“人家”的,只好扛着铺盖卷走人,没出钱的亲家母反倒大摇大摆地住了进去。我们可以大骂子女不孝,可以从道德上进行指责批判,但在法律上,却挑不出毛病。

(二)处分权

在中国,房子历来都是每个家庭的一项重要资产,往往有自己的房子,才会真正找到家的感觉,里面承载浓浓的亲情和归属感。老严夫妇本以为买完房,就算在上海扎下根,不用再漂泊,不曾想落得个无名无实。房子将来命运如何,由不得他们。是出售、赠与,还是抵押,这完全取决于儿子和儿媳如何处分。

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但共有权人不得擅自处分。如前所述,房子虽是婚前所买,加名以后,成了小俩口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也就是说,军军想要把房子卖掉或赠与别人,就必须征得倩倩同意。如果当初没有加倩倩名字,那这房子就是军军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分。

(三)离婚财产分割

现实中,离婚析产纠纷逐年增加,房屋作为高价值财产,是夫妻双方争夺的焦点。万一哪天小俩口闹离婚,也必然涉及房产分割。如果协议或房产证上没有写明产权比例的,则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财产份额按由所有权利人平均分配。军军和倩倩没有写明房屋份额的话,他俩各自拥有一半产权。而且还是婚前取得的,属于婚前财产。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旦离婚,即使按原房价计算的话,倩倩要分走160万。这得要老严夫妻俩至少卖三四百万个包子才能挣回来,真是实锤坑爹啊。

三、如何避免入坑

鉴于日常生活中,购房款基本是家庭资金,且多为父母收入。为防止子女婚变,给家庭和老人造成损失。建议在买房加名时,在情理容许的情况下,做些必要的预防措施。

(一)慎重加名

法律上对房产证上人数没有限制,当多人共同拥有房产时,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名字都可以登记在证上,从而直接证明房产属于多人共有。由于加名会对各方多种权利产生实质影响,所以,大家在购房时,尤其是父母给子女购房,要慎重考虑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加名问题。为避免重蹈老严夫妻的覆辙,建议最好写上自己的名字。

(二)签订书面借款协议

如果老人出资给子女购房,但房产证上没有登记自己名字的,建议老人和子女签订一份书面的借款协议,表明购房款是对子女的借款,只要子女婚姻稳定便暂不行使债权,若双方婚变,最少可以要回本金。有条件的还可以对该协议进行公证。

父母出资买房让子女打借条、签协议,和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未出资的一方会认为对方全家在算计自己,容易引发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尽管如此,有时候这些手续还是不能少的。

(三)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协议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时,老人可以与子女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协议,所附条件可以是子女对父母赡养、照顾与帮扶。由于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即使老人出资所购房产已登记在女子名下,若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行使登记撤销权,要回房产。

(四)按揭贷款购房

即使自己有能力全款购房,也不要支付全部房款。可以借鉴剧中徐姑姑的建议——按揭贷款购房,这虽然会向银行多支付部分利息,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有助于资金安全。一旦有变,可以立即中断月供,及时止损。而且根据付款凭证、银行还贷流水等证据,要求子女返还自己支付的款项,尽量挽回损失。(唐立明律师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张志同律师/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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