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王某某”於2020年3月17日向消費保平臺投訴:
本人於2019年8月在錢站app貸款8000元,分6期,每期2156元,年利率188%本人還了5期,還有最後一期,今日查看合同借款合同為10640,致電錢站客服,給我說是,首期服務費與平臺管理費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借款時沒有提前告知金融消費者,屬於強制捆綁服務費用!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合同法》,本人已經還清本金與法院所支持的年利率24%之間的利息,現要求錢站app給我提供結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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