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港區兩車相撞,交警認定:右方車輛無責

3月15日上午10時許,在欽州保稅港區碼頭堆場內兩輛大車相撞,雙方協調不下,最後群眾報警。


保稅港區兩車相撞,交警認定:右方車輛無責


接警後,交警五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現場發現運載集裝箱拖頭車車頭受損嚴重,平板車車身側面被撞擊變形。


保稅港區兩車相撞,交警認定:右方車輛無責


經現場勘察和雙方駕駛員自述,雙方表示均是直行過路口,運載集裝箱拖頭車撞上平板車的後尾部。


保稅港區兩車相撞,交警認定:右方車輛無責


經過核查,該起事故中,運載集裝箱拖頭車沒有減速讓右側來車先行,在該起事故中負全部責任。


原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在交通標誌、標線未規定優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車輛讓右方道路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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