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补偿标准!平遥征收西城、道虎壁、南良庄、七洞、弓村土地


附补偿标准!平遥征收西城、道虎壁、南良庄、七洞、弓村土地

Q\u0017O�S"平遥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平政征告字〔2020〕第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10日以晋政地(挂)字〔2020〕3号文批准,经晋中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9日以晋中建转土字〔2020〕22号文转发,批准我县征收杜家庄乡南良庄村等涉及4个乡镇5个村集体土地共计29.239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平遥县2019年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所示的四至为准。

三、被征地村、征用面积、地类及批准用途: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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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附补偿标准!平遥征收西城、道虎壁、南良庄、七洞、弓村土地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费登记。

七、征地补偿登记完成后,被征地所辖村委要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各类土地承包合同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核减、注销等相关手续。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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