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晋江、洛江发布重要通告!


刚刚!晋江、洛江发布重要通告!

刚刚!

晋江、洛江分别发布重要通告,

和这两件事有关!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7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进一步蔓延扩散。国内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风险非常严峻。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清明节期间因人员大量流动、聚集而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坚决避免疫情回弹反复,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祭扫接待。

即日起,全面暂停到市殡仪馆、公墓区、各镇(街道)村(社区)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的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扫墓祭祀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祭祀管控。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全市将对所有殡葬服务场所通行路段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


三、严禁上山祭扫。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疫检查站,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严禁祭扫人员上山祭扫。


四、倡导简约祭扫。全市公墓区、骨灰堂、安息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集体祭扫。同时,我市将开设网上祭扫平台,提供网上祭扫服务。3月25日起,市民可登录“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晋江电视台”等微信公众号网上祭扫栏目开展网上祭扫活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引导广大市民通过网络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示范,广大市民要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在外经商、务工等的亲属暂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8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巩固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所有进入洛江区域的境外归国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区防控措施。


2.本区城乡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进入洛江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提前3天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隔离、观察措施。


3.凡是境外进入洛江的人员到达机场、车站、检查站后,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行程(旅居史)真实情况,第一时间向拟居住地所属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接待单位(人员)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措施。

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或近14天有相关旅居史的,自入洛之日起算,集中医学观察14天(所需费用自理,持公务签证外籍人员除外)。


4.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防疫部门报告。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主动作为,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入洛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情况。对于因迟报、瞒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严肃问责。


7.外籍人士在洛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难问题的,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部门须依法及时处置。


8.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上述规定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5-28979647、22633801。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来源:东南早报综合洛江区卫生健康局、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审核:赵鹏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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