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给“属地管理”穿上“变色衣”

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属地管理”旨在根据所在地域确定具体管理机关,从守土有责的角度确保治理有效,但有些职能部门却以“属地管理”之名,把责任推给基层,而实际上基层乡镇既无权利又无能力承担,出了问题还得“背锅”,无形之中扭曲了“属地管理”的实际含义,让“属地管理”穿上了变色衣。

莫给“属地管理”穿上“断章取义”的外衣。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部分离基层一线较远,处在“上”和“条”位置的干部,缺少实地调研,认为落实是基层的事情,对“属地管理”断章取义,将本该属于自己的“责任田”推给基层“耕作”。基层干部工作面大而复杂,在“无权利行使、缺技术支撑、少精力投入”的情况下,各项任务落实必将大打折扣。出现如此现象,归根结底还是精神缺“钙”,因此,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党性修养,正视自己的责任,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在事情面前不推不拖,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在需要基层部门配合工作的时候要主动沟通协调,跟进辅导,让“属地管理”回归本源。

莫让属地管理“属地管理”穿上“主副颠倒”的外衣。乡镇“属地管理”与职能部门本来应该是配角与主角的关系,从职能和权力来说,乡镇政府只能是配角,而职能部门应该是主角。然而有些职能部门却颠倒了这种主副关系,上级有什么任务直接一纸公文下派到乡镇,基层政府成了主要责任人,反而职能部门变成了“中转站”;亦或本该是责任主体的职能部门,却成了“督查主体”,出了问题还要追究始发地基层政府的责任。这种现象大大的打击了基层干部做事的积极性,做好了无人问津,做不好还要“背锅”。职能部门不可把“属地管理”当做手中的尚方宝剑,只有认清自己“上”和“条”的主体地位,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明确分管范围的事,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才能让“属地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莫使“属地管理”穿上“权责不等”的外衣。基层不是一个“坑”,不能什么都往里装。乡镇该负的责任必须得负,但这个责任应该与其职能实际相吻合。如果职能部门没有落实好相应的职能,职能划分没有明确的界限,那么“属地管理”很有可能就会演变成相互推卸责任的借口,或者是变成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阻碍。只有实现属地管理权责对等,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凡是下放的管理权限应事先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列出详细的放权目录,明确职能部门和乡镇的职责,才能确保权限规范承接、有序运转,更好地营造勇担当、敢作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

莫给“属地管理”穿上“变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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