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安家》中的徐文昌,你會不會問張乘乘要房子?

大嘴巴啦啦


離婚前過戶的,而且離婚與過戶是同一天辦理的☞基本可以認定為離婚前財產分割,要也是要不回來的,打官司是沒有勝算的


宮矢


那必須的呀,肯定得收回來,現在已經離婚了,當初離婚是為了購房資格,不巧的是弄巧成拙,張乘乘出軌,她是過錯方,現在已經沒有夫妻關係,我估計姑姑當初沒有收房的原因是念在她肚子裡的孩子,如果這個孩子是姑姑的估計房子也不會收了,現在好了,孩子跟人都不是自己的他也沒必要再為難了。只是拿回了自己應得的東西,我覺得姑姑做的已經很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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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我會很肯定的說我要是徐姑姑我一定會要,因為兩套房子是我婚前買的,應該算婚前財產,為什麼不要,為什麼要便宜了張乘乘,給她就是在縱惡,就是在姑息養奸,就像他的那位律師朋友說的那樣。


徐姑姑就是一直對張乘乘太寬容了,一直在縱容她,張乘乘是個很會撒嬌的人,只要一喊哥哥,徐姑姑就會心軟,同時也是個會作的人,不是說嗎no zuo no die,張乘乘就是完全把自己作死的,怨不得旁人,徐姑姑顧及她剛生產,說她不仁自己也不能不義,一直沒吭聲,到最後啃聲了換來了一句法院見,唉,徐姑姑就是太仁慈了,又一直心軟,還說要一套,張乘乘就是太不知足,一直在蹬鼻子上臉,要我說這種人就不能慣著,要不有些人該以張乘乘為榜樣了,先學會做人吧。


璽鑫k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我是徐文昌當然不會去要房子。請看一下我的理由:

1、假離婚的時候已經將房產轉移給了張乘乘。當然,當初他們離婚的時候為了購房名額假離婚,這種行為雖然不違法,但是是在利用國家政策的漏洞。非常不可取。在法律上,徐文昌的財產已經屬於張乘乘。張乘乘完全可以在法庭上打贏這場官司。

2、張乘乘犯錯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激情犯錯當然是不可被原諒的。而徐姑姑當場抓姦在床卻是在法律夫妻關係結束後。這點不能被作為要回房子的理由。法律不會站在徐姑姑這一邊。

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說,張乘乘這種行為非常可恥。徐姑姑選擇搬出去住是非常正確的,對於徐姑姑來說這就是婚內出軌。已經觸及到每個男人的底線。

3、孩子雖然不是徐姑姑的。但是是在法律關係結束後懷上的。同樣不能作為夫妻一方犯錯而取回財產的依據。當然張乘乘但凡有一點良知與道德,至少要分一半財產出來。不至於要徐姑姑淨身出戶。好聚好散。

以上是個人觀點,歡迎文明討論。





一個90後老阿姨的回憶


徐文昌找張乘乘要房子這一段戲,我真的對羅晉五體投地,他把那種優柔寡斷又臉皮薄的男人性格展示的太完美,隔著電視機我都在找遙控器的點贊按鈕,可惜沒找到。

兩人話題開始的時候,張乘乘是很強勢,她雖然不知道徐文昌要給她聊什麼,但大概率知道不是好事,肯定不是跑過來送她一百萬奶粉錢之類。

所以一開始張乘乘就保持一種很強的攻擊性,徐文昌沒話找話說小天天對你好不好,張乘乘一句就懟回去,比你好。

這就看得出來徐文昌一直被張乘乘吃的死死的,徐文昌打算緩緩的把話題展開,但張乘乘直接就把話聊死,不讓徐文昌有自己的節奏。

於是徐文昌只能直接攤牌,這時候徐文昌就暴露那種弱勢和被吃死的德行,眼睛不敢看張乘乘,一直眨個不停,說話舌頭打柳,這都是心虛的表現。

張乘乘則一直進攻態勢,一聽到這話,立刻身體前傾,假裝聽不懂問徐文昌財產是什麼東西,好吃嗎?

徐文昌把秦律師教他那套詞背出來,說有一套房子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希望張乘乘能夠還回去。

這時候張乘乘更加強勢,頭抬得更高,反擊離婚協議寫好了那是給自己的,不可能還給你了嚯嚯嚯嚯~~

徐文昌這時候那種乞丐的狀態就出來了,腦袋全程亂晃,說話大喘氣,一副理不直氣不壯心虛到極點的樣子。就這德行,不被吃死才怪。

之後張乘乘開始賣慘,說自己新婚丈夫如何窩囊,自己養孩子又不能上班,只能靠徐文昌留下的錢過日子,希望徐文昌不要那麼無情無義。

徐文昌這時候反而有底氣了,眼睛開始直視張乘乘,說話也強硬了許多。因為張乘乘賣慘賣過了頭,把徐文昌房梁給挑了,你跑去出軌,最後跟姦夫一起吃徐文昌用徐文昌的,現在還好意思賣慘?

徐文昌這時候才想明白,他這是當王八當出了境界,相當於武大郎天天出去賣炊餅還房貸,還要養潘金蓮跟西門慶的日常開銷。

最後兩人談崩,相約法庭再聊。

所以說,徐文昌還是面,只敢要一套婚前的房子,夫妻共同財產全部給了張乘乘和小天天,自己淨身出戶。而且要婚前財產都這麼理虧,這種人也是活該被綠,太慫了。如果換個人的話,估計要打官司打到張乘乘去要飯吧,畢竟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基本都是徐文昌掙的,兩人又沒孩子要撫養,離婚過錯方也是張乘乘,這就是拿著王炸和四個二的必勝牌,結果徐文昌非要四個二帶兩個王衝鋒,那就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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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徐文昌,估計早就把房子要過來了,豈止是其中一套,兩套都要過來,自己的基金,股票,通通要過來了。畢竟出軌的是她,給她一部分財產是情分,她想要給我帶上綠帽子,還讓我自己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相讓,沒門。


所以徐文昌要房子這件事合情合理,天經地義,下面具體說一下,為什麼要房子:

1.其中一套房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歸徐文昌所有

徐文昌作為一個上海的富二代,他雖然跟父親關係不好,並且不依賴他,但是他靠著自己的多年努力和辛苦打拼,在和張乘乘結婚之前已經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婚後又努力掙錢買了一套房子,並且他剩下的錢,包括投資的基金,股票,等等也在張乘乘手裡,說明他很信任對方,並且像傳統好男人一樣把家裡的經濟大權交給媳婦,只是沒想到後來張乘乘會出軌,他一氣之下,假離婚變真離婚,帶著一人一狗一車就離開了。


2.張乘乘婚內出軌,有錯在先,不應該縱惡

按照秦律師的話,張乘乘婚內出軌,已經給對方的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她還獨佔了徐姑姑的兩套房,和多年的財產,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就像你明明考了0蛋,老師非但沒有批評你,還獎勵你1朵大紅花。所以既然精神上的傷害無法彌補。那麼經濟上也不能再損失了,屬於徐姑姑的當然還是要歸還給他才對。

3.給她一套房,並且之前徐文昌之前的財產,股票,基金都歸所有她已經仁至義盡

於情於理,張乘乘都沒有道理霸佔人家的婚前財產,徐姑姑跟他在一起,她不僅綠了人間,還各種去公司,去住的地方大吵大鬧,而且還試圖讓徐姑姑接受她肚子裡的野孩子,徐文昌沒有跟她撕破臉,只是要回一套本來就屬於自己的房子,沒什麼不妥的,貪心的是張乘乘,她不僅把徐姑姑其中一套房給了自己的父母,還跟出軌男小天天在一起,拿著徐姑姑的錢養那個男人和野孩子,還好意思說自己不容易。

4.再有錢的人也不會嫌自己房多,何況徐文昌和房似錦在一起還需要房

沒有人會嫌自己的錢太多的,所以徐姑姑又不是開慈善的,他雖然有個有錢的爹,可是他這麼多年也沒有靠過。雖然他不在意房子,可是以後他要跟房似錦結婚,生孩子,肯定是需要房子的,所以房子還是要得回來的,要不然怎麼和房似錦結婚,比起張乘乘這個渣渣,房似錦聰明又能幹,所以她跟徐姑姑在一起,兩個人肯定會幸福的。

記住:你的好要留給對的人,值得的人,你的善良要有點鋒芒,是自己的,一定要去爭取,不是自己的一定不去拿。徐姑姑現在比之前拎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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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必須得要,既然過錯方是張乘乘一方,那麼就必須讓她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徐文昌和張乘乘兩人假離婚時,將房產放在了張乘乘名下,不料張乘乘出軌,導致假離婚成了真離婚,徐文昌有兩套住房,一套給了張乘乘的父母居住,他和張乘乘之前所居住的這套又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在離婚後徐文昌搬出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婚前所購的房產繼續由張乘乘居住,現在張乘乘孩子已經出生,並和小天組成了新的家庭,徐文昌在向張乘乘索要自己房子時被張乘乘拒絕,而徐文昌準備通過司法程序要回屬於自己的房產。


觀點如下:

一、首先張乘乘是成年人,有著自己的意識判斷,既然選擇了出軌,那就得為自己所犯的過錯承擔責任,她已經犯下了不可饒恕錯誤,做為受害人徐文昌理應討回屬於自己的財產,自己已然在感情上受到了傷害,就不能再在經濟上在無謂的付出。


二、兩人離婚是由於張乘乘對待感情的不忠,一向仁慈的徐文昌在對待張乘乘出軌的事情上已經是網開一面了,把這些年來所賺的現金、股票、債權都給了張乘乘,既然現在張乘乘有了新的家庭,那麼徐文昌應該要回屬於自己的房子。

三、徐文昌和房似錦目前的關係狀態,相信很快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而以現在兩人的經濟實力在買房的話顯然有些不現實,所以為了能給房似錦一個安穩又幸福的家庭,徐文昌只能要回屬於自己的房產。

綜合以上所述:不管出於人情或者自身的經濟難處,個人覺得徐文昌必須得向張乘乘要回屬於自己的房子,徐文昌在和張乘乘的感情中是無過錯責任的一方,既然兩人的感情破裂,那麼屬於徐文昌的利益應當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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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得要回來。

根據婚姻法的最新法解,徐文昌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無論婚後房本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這套房都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一旦涉及離婚,張乘乘連塊磚都別想拿走。

所以,就算張乘乘死皮賴臉說【咱們法庭見】也沒有用,房子她必須一磚一瓦全吐出來。

這件事情一開始棘手就棘手在,張乘乘出軌被抓,發生在她和徐文昌離婚以後。所以,這雖然被認定為一次出軌行為,但從法律上講,卻並不算出軌。而且,如果張乘乘懷的還是自己的孩子,徐文昌實在是拿張乘乘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好在,惡人自有惡人磨,張乘乘偏偏就懷上了別人的孩子,孩子的父親還是個遊手好閒的二五仔,這兩個人以後的生活,可以想見的能用災難來形容了,尤其相比于徐文昌和房似錦的情投意合舉案齊眉。更爽的是,徐文昌可以徹底斬斷與渣女張乘乘的瓜葛,光明正大的要回自己的房產,開啟新生活。


三腳插頭


電視劇《安家》熱播這段時間,張乘乘和徐文昌從第一集開始的“假離婚”,到後邊的真離婚,徐文昌算是“淨身出戶”。

房子過戶給了張乘乘,股票基金和存款也都留給了張乘乘。但這兩人之間已經沒有愛了,也不會復婚。

那麼,如果你是徐文昌,會問張乘乘要房子嗎?

答案是肯定的。

徐文昌在這段婚姻裡沒有錯,不該淨身出戶

眾所周知,徐文昌與張乘乘本來打算是假離婚,等到能夠買到新房子就復婚。所以,在當時,徐文昌把自己的資產還是交由張乘乘保管,畢竟在他心裡,還認為他們是夫妻。

然而,在這期間的張乘乘卻和別人在一起,還懷了孩子。這樣一來,張乘乘和徐文昌就不會再成為夫妻,那麼之前的財產便不應當按照當時的標準劃分,因為那樣對徐文昌太不公平。

婚姻的破裂難免會有一個人承擔重要的責任,張乘乘作為過錯方,沒有理由把大部分資產都掌控著。

如果沒有做錯的徐文昌,不給張乘乘要回房子,就真的變成了一個懦弱的老好人,這種人,沒有辦法捍衛自身的權益,也靠不住。

“一無所有”的徐文昌應當考慮自己

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徐文昌作為一個男人,和張乘乘在一起的時候,把股票基金存款等都交給她保管。而不在一起之後,他們就是兩個獨立的個體,甚至不再有什麼關係。

在上海這個地方,要買房子對大部分人來講都會面臨很大的阻礙,而徐文昌自己,也將承受更大的壓力。

徐文昌和張乘乘之間的財產劃分標準,是出於之前的“假離婚”基礎上。

當這兩個人已經無法再在一起時,徐文昌便應該為自己考慮,去捍衛自己的權益,要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沒車沒房也沒有存款的他,沒有理由不去要回自己的房子,更何況他本身並沒有對不起這段婚姻。

無論如何,徐文昌不是過錯方,他在要回房子方面佔據著較大的優勢,只有要回自己的東西,才更值得尊敬。


我是一南


要,必須要啊,兩套房子,所有財產全被張乘乘吞了,要回一個房子怎麼就不行了?

如果是我,我不止要這一個房子,我還要追回所有財產。

為什麼這麼做?

1:如果徐文昌沒有發現,是不是要養別人的孩子?

在張乘乘懷孕後,徐姑姑第一反應便是,這孩子不是我的,我們每次都做足防禦措施了。

合著你和老公一起的時候,措施做足,出軌的時候,就放飛自我,一次就中?

而在發現懷孕後,自己算著時間知道是誰的,還非要讓徐姑姑認這個孩子?

仔細想想,如果徐姑姑沒有發現張乘乘出軌,在得知懷孕時會有多高興。

2: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出軌的是誰?犯錯的是誰?

激情犯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我可真是服了,簡直是三觀盡毀,節操掉一地!出軌有理了?

人之所以被稱為人,便是在於自控能力,如果全靠下半身思考,那與禽獸何異?


3:蓄謀已久的假離婚

一開始,兩人其實是有兩套房子的,不過一套送給了張乘乘父母,而要回的這一套是徐姑姑的婚前財產。

再看張乘乘這樣,不妨猜測下,送給父母的會不會就是兩個人的婚房?

也就是說,結婚之前,徐姑姑擁有自己的一套房子,為了結婚,又買了一套房子作為婚房。

為了充分利用購房資質,以及以後生孩子考慮,兩人準備假離婚。兩套房子,一套送給張乘乘父母,一套過給張乘乘。

在看到床上狗男女的時候,我認為,這一切都是張乘乘蓄謀已久。哪怕是現在,我依然這麼認為。

而在出軌被發現了後,徐姑姑出去住酒店,租房子,所有的信用卡都不能用了。

也就是說全部財產,都被張乘乘扒走了。

自己犯的錯,就得接受懲罰,憑什麼要徐姑姑去為她的錯背鍋?


孩子不好養?可憐?誰讓你那麼作?該!


戲言浮生夢,閒談劇中人,我是戲語瘋言,一個喜歡影視劇的九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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