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騎農用車裝上防疫卡點鋼絲繩身亡,設點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供稿:連蕊律師)

王志雲是河北省衡水市景縣龍華鎮嶽王莊村的一位農民,家裡種著十多畝地。3月12日早上,她騎著電動三輪車先到龍華鎮集市上賣菜,後又到隔壁青蘭鄉集市上賣。上午11時30分許,在離家三四里的青蘭鄉孫德廂村村口,橫在路口的一根鋼絲繩將她攔下,並導致她死亡。


農婦騎農用車裝上防疫卡點鋼絲繩身亡,設點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紅色農用三輪車上方的鋼絲繩清晰可見


至於其為什麼從該道路經過,原因未知。毫無爭議的是,死者系在未注意到鋼絲繩的情況下被鋼絲繩攔截致死,但該案引發的使用鋼絲繩作為設卡工具的正當性以及可能產生的刑事、民事責任問題的爭論卻值得法律人進一步的思考。

1、鋼絲繩攔路合法嗎?

疫情爆發以來,我們在各種媒體、自媒體上也看到了多種封村、攔路方式,但是使用鋼絲繩攔路明顯屬於很罕見的方式,這種方式合法嗎?根據2020年2月6日《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通告》,所有社區(村莊)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由社區(村莊)或包聯單位幹部、物業公司、民警、網格員、志願者組成專門隊伍,落實封閉管理等防控措施。社區(村莊)原則上只保留一個進出通道,所有進出社區(村莊)人員必須全部戴口罩,對不戴口罩進入人員進行提醒勸返。社區(村莊)人員進出一律測溫。按照《通告》要求,孫德廂村進行設卡攔路具有政策依據,而且也符合要求。但是採取什麼樣的工具進行設卡攔路,則沒有規定。筆者認為,最起碼應該用按照一般人的常識判斷沒有安全隱患的方式去封鎖道路。在道路中間架設一根鋼絲作為攔路工具顯而易見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鋼絲繩本身不明顯,容易被人忽視,尤其是高速行駛的電動車或者機動車駕駛人,對於快速行駛的車來說,鋼絲繩與一把鋼刀沒有區別。村委會應該使用更加恰當的方式落實封村的防控措施。

2、案發時,鋼絲繩旁是否有值班人員駐守?

根據上述《通告》要求,所有進出人員一律測溫等,應當推定為要留有相應的人員對路卡進行防守,否則就不能起到阻止人員的自由流動的作用。也就是說在攔路路障旁應該有相應的值班人攔截過往人員進行測量體溫或者勸返非本村人員。根據本案的新聞報道內容,本案事發時,值班人員正在巡村,當看到死者駕駛三輪車過來時,其對其進行過喊叫和揮手,但可能處於未聽到或者其它原因,其沒有停下來,進而發生了悲劇。以上情況是否屬實、是否有其他證據能夠印證還需要補充相關證據。如果在當時值班人員喊叫揮手的情況下,該村民仍然高速駕駛三輪車通過,那麼村民顯然存在故意妨害疫情防控的行為,此時如果因村民未看清有鋼絲繩而通過導致死亡,應該作為意外事件處理。

3、如果值班人員未在現場進行防守或者提醒,是否有追究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呢?

本案中,可能涉及瀆職犯罪和過失犯罪。首先是瀆職犯罪,根據瀆職犯罪的定義: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刑法規定瀆職罪是為了保護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本案中,尚不清楚孫德廂村值班人員的屬性,根據《通告》,值班人員由社區(村莊)或包聯單位幹部、物業公司、民警、網格員、志願者組成專門隊伍,如果該村值班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值守,則會面臨主體不適格的問題;

如果不構成瀆職犯罪,那麼相關人員有可能構成過失犯罪,本案中有可能涉嫌的兩個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評判這兩個罪的標準是本案中鋼絲繩攔路的行為是否造成了對不特定多人的安全產生危害的風險。這種評判除了需要按照一般人的常識,還需要查明案件的其他事實,比如:這條道路往來人員多不多?是否經常有三輪車、機動車往來?之前也出現過類似撞擊事件?為什麼鋼絲繩上綁了件毛衣?


農婦騎農用車裝上防疫卡點鋼絲繩身亡,設點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現場救護照片

4、民事責任問題。

即便本案中不存在刑事責任,還是要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民事責任的。對孫德廂村來說,其使用鋼絲繩作為路卡,只用了一件毛衣和布條作為“警示牌”,這可能並不能引起快速行駛的車輛的注意,同時值班室距離設路卡點距離太遠(報道說200米),值班人員未能在現場進行看管,無疑都存在一定的過錯;同時對該攔路點具有直接責任的鎮政府可能也存在一定監督不周的問題,因為發現有使用具有一定危險的路障物的應當進行提醒並進行更換。而對死者來說,村村封路是明知的,而其明知不能從這邊經過的情況下仍然從這邊經過,具有一定的僥倖心理。同時應對其當時的駕駛車速進行勘驗,是否存在超速駕駛等問題,因為按照常理進入村莊應當減速慢行,進而有助於判斷其是否聽到了值班人員的喊叫和揮手。法院最終會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評判賠償份額。

本文只是基於報道披露的事實,對該案可能涉及的刑事、民事責任問題做了分析,至於最終結果,當然是希望該事件能夠能到得到妥善解決,儘量讓雙方都能接受。


農婦騎農用車裝上防疫卡點鋼絲繩身亡,設點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律師嘮一嘮特約刑事律師 連蕊


法律諮詢、找權威律師請私信頭條號:律師嘮一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