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公安局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來晉中境外人員及晉中出境返鄉人員申報登記的通告

全國交通運輸秩序恢復以來,來晉中境外人員(外國人以及港澳臺人員,以下同)及晉中出境返鄉人員快速增長,隨著疫情在國外持續蔓延擴散,給全市在做好防輸入特別是防國外輸入帶來了風險和挑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安排部署,晉中市公安局對來晉中的境外人員和出境返鄉人員針對性強化管控措施,確保境外疫情零輸入、本地疫情零輸出。現通告如下:

一、本市所有涉外單位和留宿境外人員的個人(家庭),應當服從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命令,自覺接受公安機關、衛健部門、醫療機構及鄉鎮(辦事處)、村(居)委會、社區等部門採取的登記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觀察、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主動如實向屬地派出所申報境外人員入境信息,報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相關情況,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二、凡目前在我市居住的境外人員尚未向屬地派出所申報住宿登記的,要及時申報登記。公安機關要聯合村(居)委會、社區等部門加強對轄區境外人員的摸排管控工作,及時發現上報未進行住宿登記的境外人員信息。 三、本市所有賓(旅)館要對疫情防控期間入住的境外人員實行先申報後登記制度,要將境外人員的個人信息及時準確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並報告屬地派出所。

四、對疫情防控期間從境外返回晉中的中國人,要實行提前申報登記工作,由接收家庭戶主在該人入境前負責向屬地派出所申報入境詳細信息。對來自疫情重點國家的返鄉人員,接收家庭要及時報告轄區公安派出所、社區和當地衛健部門。

五、發現社區內有新入住的境外人員,人民群眾要及時向屬地派出所、社區和當地衛健部門反映。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不履行登記報告責任的,故意瞞報、漏報導致疫情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晉中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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