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疫情防控期間糾違力度不減 利用集成指揮平臺查獲一例套牌車輛嚴重交通違法

河曲交警疫情防控期間糾違力度不減 利用集成指揮平臺查獲一例套牌車輛嚴重交通違法

自開展疫情防控以來,河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同時,“力度不減、聲勢不降”持續嚴查酒駕、涉牌涉牌、無證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3月6日,大隊文筆二組民警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查獲一起機動車套牌嚴重交通違法。


河曲交警疫情防控期間糾違力度不減 利用集成指揮平臺查獲一例套牌車輛嚴重交通違法

9時35分許,民警收到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船灣卡口發出的預警信息,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蒙K21***的黑色起亞福瑞迪牌轎車正沿省道S249向巡鎮方向駛來,存在套牌情況。接到預警信息後,文筆二組民警民警立即在相關路段設置檢查點,對預警車輛進行攔截。9時45分,該車進入民警視野,在S249(沿黃線)79KM+155M處被成功攔下。在檢查中,駕駛人秦某無法出示機動車行駛證。後經查詢,該車輛套用的號牌應屬松花江牌微型麵包車。


河曲交警疫情防控期間糾違力度不減 利用集成指揮平臺查獲一例套牌車輛嚴重交通違法

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秦某(山西省河曲縣人)承認了自己因為躲避電子警察的抓拍,使用其它機動車號牌的違法事實。民警對秦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指出其違法行為的危害性,並暫扣車輛,收繳了牌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秦某因使用其它機動車號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5000元,記12分。

交警提示:使用其它機動車號牌,表面看似無害,其實存在更大隱患。駕駛員因使用了其它車輛號牌,心存僥倖,無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中隨意性較大,認為有交通違法行為路面監控拍不到,也不會被交警部門查到,甚至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無法查到駕駛人和車輛的真實信息,正是這樣的錯誤認知,將會給駕駛員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重大隱患。為了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使用其它機動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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