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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也可以堂食啦!
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的通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鄂托克前旗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恢复堂食经营服务,经鄂托克前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条件
符合本次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经营要求
1.恢复堂食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告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2.严禁接待大规模集体聚餐。大堂卡座不超过2人就餐,须同向而坐,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每个包间只开一桌, 宴会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5人。不得提供婚宴等群体性宴席服务。
3.必须提供公筷、公勺。
4.餐饮服务单位要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
5.定期开门、开窗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6.用餐人员须扫码进店,戴口罩,测体温。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允许进入用餐场所,一经发现体温异常者,餐饮服务单位要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7.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8.从业人员应坚持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要立即停止工作,并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9.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10.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
11.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
三、管理责任
1.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堂食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2.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废止。
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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