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生用口罩詐騙11萬元,當庭認罪!

謊稱有大量現貨口罩銷售,再以虛假的身份證件、醫用口罩圖片、生產企業許可證等材料來取得對方信任,後以收取預付款的名義行騙,原北京某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訓練生黃某以這樣的方式騙得11.7萬元。

3月17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開庭方式對這起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訓練生用口罩詐騙11萬元,當庭認罪!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黃某在網絡上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袁某看到上述信息後與其取得聯繫。為進一步獲得對方信任,黃某將網絡上下載的身份證件、醫用口罩圖片、生產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打包及快遞視頻等虛假材料通過微信發送給袁某,後以預付款名義騙取袁某人民幣11.7萬元。隨後,黃某將袁某的微信拉黑失聯。

庭審中,黃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確定的罪名、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辯護人認為,黃某積極悔罪,本人多次表示對被害人和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悔罪,希望對其適用緩刑。

訓練生用口罩詐騙11萬元,當庭認罪!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黃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家屬幫助下全額退贓,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合考量後依法從輕從寬處罰。黃某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犯罪,應當予以從重處罰,不宜宣告緩刑。

綜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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