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舉——考試製度中的公平理念影響至今

科舉制度起於隋朝,止於清朝,在中國的封建社會的歷史長河中歷經一千三百餘年,對中國與同屬中華文化圈的日本、越南、朝鮮等國的教育事業、人才選拔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

明朝科舉——考試製度中的公平理念影響至今

科舉制度的歷史意義

科舉制度使廣大知識分子可以通過科舉入仕做官,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鞏固封建統治者的政治基礎,同時促進教育事業的普及與繁榮;但,科舉考試以文化知識水平作為選拔依據,也導致了許多有才能的人才被埋沒;此外,明清時期實行的八股取士,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使許多知識分子不講求實際學問,束縛了教育文化事業的發展,最終導致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世界。因此,明朝科舉多為後人所詬病。

總的來說科舉制在誕生初期的確適應了封建社會的發展需求,對政治、文化、教育等產生了積極的推進作用,也因此被歷朝所沿用。但,基於時代的發展與統治者的需求,科舉逐步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工具,開始阻礙政治、文化、教育的發展。而這一切都是順應歷史發展規律的必然結果。

今天我們避開科舉的利弊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討論明朝科舉這一考試製度中的公平理念,且仍在影響著我們今天的考試製度

科舉制度本身所具備的公平理念

在隋朝之前,也就是科舉制度誕生之前,官場呈現一個“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劣族”的局面。而“至於隋,置進士科,專試文詞,皆投牒自進”,這說明科舉制度誕生後,允許人人報考、無論寒門、劣族還是官紳、士族皆是自由競爭;且科舉考試的原則是以成績定高低,不再按照門蔭、士族、社會地位來選拔官員。

因此,我們可以說科舉考試奉行的是公正原則,體現的是公平理念

雖說科舉制度的誕生是基於當時統治者的政治目的,但不可否認科舉制度本身蘊含著無數寒門士子追求的公平理念;從這一點來說,正是封建統治階級的政治需求實現了公平理念的進一步實現。當然了公平是一個相對開放的理念,因為根本不存在絕對的公平,我們這裡說的科舉制公平,是相對於之前的察舉制而言。

明朝科舉制度中的公平理念

對比之前的朝代,明朝的科舉同樣滲透著公平理念,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明朝科舉——考試製度中的公平理念影響至今

  • 1、南北分卷制下的公平理念

科舉作為一場全國範圍內的人才選拔考試,按理說考試中的各個環節應該做到統一,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相對的公平。

但,現實中這並不公平,因為,在明朝,進入科舉考試的首要條件便是學校教育。而全國各地的經濟條件不同,直接導致作為知識教育和文化傳播載體的學校,在各地分佈不均,如此一來科舉考試中各地的取士比例必然有大的差異,各地取士不均的問題無法避免,這顯然違背了公平原則

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科,二月會試,以劉三吾、白信蹈為主考官,取宋琮等五十一 人,是為春榜。又因所錄取五十一人全為南方人,又稱南榜。北方士子無一名被取,因此,落榜的北方士子聯名上疏稱“三吾南人,私其鄉”。朱元璋聽後大怒“命侍講張信等覆閱,不稱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實屬之。帝益怒,信蹈等論死,三吾以老戍邊,琮亦遣戍”。同年六月,朱元璋親自策問,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是為夏榜。因為此次所錄取六十一人全為北方 人,又稱北榜。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春夏榜案”又稱“南北榜事件”。

發生這樣的事情,便是學校分佈不均的結果所導致,早在宋朝,中國的經濟重心便已經南移,南方在處於整體安定的大環境下,教育事業不斷髮展;而北方連年戰亂,經濟蕭條,教育事業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壞。北方士子也在科場中喪失以往的優勢,並由南北取士不均最終引發了激烈的南北地域之爭,春夏榜案便是其中的一個體現。

春夏榜案歸根結底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大明王朝的統治,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南北政治平衡的需求。鑑於這種主觀上的政治需要,明朝開創了南北取士之先例。 洪熙元年(1425),“三楊”之一的楊士奇提出了實行南北卷的主張,得到了朱高熾的認同。至明宣宗時,南北分卷制付諸實施,確定了有明一代的科舉定製

由此可見,南北分卷制,是基於公平取士的目的。不論背後南北政治平衡的需求,就以南北分卷制論,它使區域配額成為可能。客觀上來分析,它有利於邊遠地區教育水平的提高和促進各地的均衡發展,使得生活在艱苦條件下的優秀人才能有機會施展才華、一展抱負的機會,更好地體現科舉的公平理念。

明朝科舉——考試製度中的公平理念影響至今

  • 2、八股取士的公平理念

八股文自產生以來,幾乎遭到了一致地批判,絕大多數人認為它腐朽、僵化、敗壞了學風,束縛了文人的思想,是封建統治階級控制思想的手段。

顯然這有失偏頗,從考試的角度來分析,八股是明朝科舉考試的取士手段,八股文只是一種考試文體。既然只是一種文體,那麼八股文無法代表明代思想文化和學術水平。此外,八股文

因其規範性,為科舉考試的評定提供一個相對統一的錄取標準,有利於閱卷和評判,對於完善和規範科舉這一大規模考試具有積極意義,統一的錄取標準,這便是公平理念

此外,從考試文章上做規定,也能對作弊起到了防範作用,在考試過程中,八股文起到了公平作用。

明朝科舉——考試製度中的公平理念影響至今


  • 3、考試過程之中的公平理念

科舉發展至明朝,已然形成了一套完備的體系。在這種相對完善的考試體系之下,應試者層層遞進,類似我們現在的小學—初中—高中—大學的升學考試,下一級考試為上一級考試的前提和基礎,只有通過了下一級的考試,才具備進行上一級考試的資格。除此之外與之對應的還有一套功名體系,通過每一級考試獲取一個新的功名與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待遇。這一套完備的體系使科舉制度在選用人才時,可以採取有序的逐層選拔,相對意義上保證了考試的公平。

其次,科舉發展到明朝時,作弊這一問題無法避免。為了最大可能地實現科舉考試的公平理念,明朝統治者採取了一系列的防範措施來保證考試的公平性,試題保密這個是不用說的,此外還有糊名制度、磨勘制度、譽錄製度、鎖院制度等等;在考試過程中,還包括身份鑑別、入場搜檢、監考巡查等等。如此多花樣的防作弊手段,其目的便是為了最大可能地保證科舉規範有序地進行,和公平原則的實現。


綜上所述,明朝從科舉的考試手段、文體乃至考試過程來說,都蘊含並體現著公平理念。當中的一些舉措與理念甚至沿用至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明朝的科舉考試為現今的考試提供了很多的歷史經驗與借鑑,值得我們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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