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個體戶 減免社保費、稅費、房租…… 20條措施條條都硬核

近日,綏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九部門制定了6項20條措施,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解決個體工商戶儘快恢復營業問題。


保障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需要


⒈保障用工需要


認真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保證符合復工復產防疫安全標準規定的人員及時上崗。開展“戰疫情、保復工、穩就業”線上系列招聘活動,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用工服務。


⒉保障物流和防護用品需要


促進快遞等行業儘快復工復產,穩定快遞末端網點,保障物流暢通。發揮電子商務類平臺企業作用,為線上線下個體工商戶特別是生鮮類經營者提供供需對接信息資源服務。組織協調解決復工復產的個體工商戶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


⒊保障個體工商戶電氣供應


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遊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個體工商戶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相關部門出臺的階段性降低用電、用氣成本的政策執行。


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⒋減免和緩繳社保繳費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黑龍江省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黑人社發〔2020〕6號)中的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登記,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


⒌減免稅費


在繼續執行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同時,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下同)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為1%。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申請困難減免。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認證費用。


⒍減免房屋租金


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產、政府創辦創業園、孵化園、商品交易市場、創業基地和國有企業出租的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租金減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或攤位的,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出臺相關優惠、獎勵和補貼政策,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⒎降低還貸壓力


積極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採取展期、延期、循環貸款等手段,切實減輕受困個體工商戶還本付息壓力,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確保快速響應企業各項金融服務需求,制定特殊時期授信方案和應急操作標準,通過建立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等方式,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⒏增加定向支持低息貸款


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增加發放低息貸款、積極運用低息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等方式,著力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鼓勵向疫後創業人員發放低息、免息的創業貸款。


⒐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實行“容缺”受理,採取靈活多樣的反擔保措施,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開闢綠色通道,縮短審批時限,幫助企業儘快獲得貸款。


⒑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在原標準基礎上下降50%,對有關企業生產疫情防控急需物資貸款提供“零擔保費”等政策性擔保服務。對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⒒加大典當行對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服務力度


鼓勵典當行適當延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當戶繳納前期利息及當期續當綜合費用的期限;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無法及時辦理贖當、續當的當戶,酌情暫不做逾期絕當處理,酌情減免一定逾期罰息;擴大個體工商戶當物範圍,對於奢侈品箱包、珠寶和手錶等收當評估價格適當上浮。優化服務流程,加大線上業務操作,加快相關民品、動產、不動產變現,加強對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服務力度,全力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緩解經營壓力。


方便個體工商戶進入市場


⒓倡導全程電子化辦理許可


對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推行網上辦理,提供電話諮詢、在線指導、郵政寄遞等服務,實現全程“不見面”辦理。


⒔推進准入準營便利化


對從事餐飲、零售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做好營業執照登記與許可審批的銜接,幫助經營者儘快開展經營活動。對個體工商戶新辦和變更食品小經營核准證的,實行告知承諾制,承諾符合條件的當場發證。對生產許可證到期需要辦理延續的食品生產類個體工商戶,只要承諾企業生產條件沒有發生變化,免於現場核查,即時辦理換證。


⒕進一步釋放經營場所資源


統籌考慮城鄉綜合管理需要和個體工商戶創業就業的現實需求,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黑政辦發〔2014〕9號)確定的原則,儘快建立完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本地區禁止登記經營的場所區域和限制性條件清單。


⒖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


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進一步拓寬其活動的場所和時間,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


⒗為個體工商戶提供遠程指導服務


充分發揮“黑龍江掌上登記APP”、“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服務APP”等網上服務平臺作用,提供政策諮詢服務,推行個體工商戶全程網上辦理登記服務。開通諮詢服務熱線,設立專人,針對市場主體提出的年報工作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⒘發揮工商聯以及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社團組織作用


充分發揮工商聯以及個體勞動者協會等各類社團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通過開展維權保障、宣傳教育、培訓學習、經貿交流、困難幫扶、公益活動等舉措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排憂解難。


⒙鼓勵互聯網平臺發揮作用


推動個體工商戶拓展網上經營,鼓勵互聯網平臺對個體工商戶放寬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費、支持線上經營。幫助個體工商戶運用移動支付、應用軟件等服務,拓展運營新模式。發揮平臺機構信用信息優勢作用,聯合互聯網銀行、中小銀行,幫助個體工商戶拓展融資渠道,提供定期免息或低息貸款。地方政府可對幫扶效果好的電子商務類平臺企業予以財政資金支持。


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⒚實行到期事項延續辦理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後一個月內辦理;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個體工商戶,有效期可順延至當地疫情解除;對食品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服務保障,將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由6月底之前延長至2020年年底。


⒛建立稅務申報容錯制度


對受疫情影響且有特殊情況的,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